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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0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8日

    ●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1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4日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4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91号宜昌长城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详见附件二)。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1、登记手续。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1月13日下午17:00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D7栋2层。(邮编:44300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D7栋2层

    邮编:443000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张时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676085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七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1月14日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141兴发投票3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3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738141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381411元1股2股3股
    2关于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381412元1股2股3股
    3关于为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381413元1股2股3股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5年1月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41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41买入1.00元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41买入1.00元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41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