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的提示公告
  •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入选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
    示范工程区域试点的示范项目的公告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2015年1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6版:信息披露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的提示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入选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
    示范工程区域试点的示范项目的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5-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4-06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合同暂估价为150000000.0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第一条第(二)项中的有关规定,“合同金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钢结构加工量10000吨以上”的都在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良兵

      注册资本:31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

      注册地址:如皋市吴窑镇鲁班路18号

      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6日

      公司简介:

      江苏江中集团经过四十余年的风雨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双主业经营、多专业同步发展的省级集团企业。2007年2月集团成立总公司,设置董事局,下设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和10个部室为工作机构。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拥有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下辖10个土建分公司;集团总公司下辖2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及设备安装、装饰装潢、市政园林、钢架结构、消防、物业管理、宾馆和培训中心等专业公司。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项目介绍

      建设单位:重庆汇程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规格高精度铝合金强化板项目

      项目地点:重庆市綦江区

      项目概况:承包范围为上述工程项目的钢结构原材料采购、制作、安装、运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 合同暂估价为1500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本项目分2期完成,一期3万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为25000000.00(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为工程包干价。二期13.5万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为125000000.00元(大写)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除原材料变化外,其它均不做调整,二期的付款方式另议,如有变动需另立补充协议。

      2、结算方式:工程结算采用钢结构包干价+临时调整合同价款。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进度款:一期钢结构主体安装完毕付至合同价款的20%;一期屋面防腐安装完毕付至合同价的60%;一期屋面板、墙面板安装完毕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一期钢结构分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

      (3)质保金:结算总价款的3%,质保期一年。

      4、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一期工期为110天,根据项目进度可能会对部分工期进行调整。项目二期根据甲方指令开工,总工期为一年。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暂估价为150000000.00元,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4,149,775,022.50元,该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3.61%。

      2、本合同为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毛利率较高。

      3、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为部分垫资工程,财务费用比较高。

      2、此合同分二期完成,工期有可能会因业主的整个项目的进度而受影响。

      3、合同总价会因设计变更及二期材料价格的变动而有增减。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