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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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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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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
    公告
    2015-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01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1,293,187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77号文核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南嘉捷”)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0,000股。其中:网上发行44,800,000股,于2012年1月16日上市交易;网下配售的11,200,000股于2012年4月16日上市流通。首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224,000,000股。

      (三)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为公司金祖铭先生、金志峰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朱振华先生、曹卫先生共持有的121,293,187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5年1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3年1月16日,公司除上述4人以外的发起人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份100,614,896股已解禁,此次解禁后公司总股本中无限售流通股为156,614,896股,有限售流通股为67,385,104股。

      根据《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采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式于2013年3月6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7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股份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31,300,000股。

      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案》,以2013年4月3日总股本231,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185,040,000股。公司已于2013年4月12日实施完成该项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6,34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为134,433,187股,其中金祖铭先生、金志峰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朱振华先生、曹卫先生原持有的67,385,104股增加至121,293,187股。

      2013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议案》,并在回购期内实施了回购方案。截止2014年2月4日,本次回购期限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共计17,323,429股,于2014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至399,016,571股。

      根据《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采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式于2014年1月13日将预留部分144万股限制性股票向68名激励对象予以授予。本次预留部分的激励股份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00,456,57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为135,873,187股,其中, 394.2万股于2014 年3月20日解锁上市流通,此次变动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31,931,187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实际控制人金祖铭先生、金志峰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朱振华先生、曹卫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江南嘉捷股份,也不由江南嘉捷回购已持有的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保荐机构”)作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江南嘉捷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泰联合就江南嘉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作出承诺的行为。

      4、本保荐机构对江南嘉捷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1,293,187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月16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南嘉捷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02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钱金水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情况

      钱金水先生于2013年12月23日将其持有本公司3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期限为2013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5日为止日(公告编号:2013-063号),现上述股权质押期限已满。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情况

      2015年1月5日,钱金水先生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手续,将其持有本公司3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继续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为2015年1月5日—2016年1月4日。

      三、 持有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钱金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0,030,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0,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1、2014年4月16日,钱金水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6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16日,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4年4月16日办理完毕,目前尚未解除质押(公告编号:2014-022号)。

      2、2015年1月5日,钱金水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3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月4日,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