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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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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下午2:00-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湖景酒店(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兴体路10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

      (六)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一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

      (七)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八)公司股票涉及沪港通业务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是沪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沪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5、募集资金用途

      6、发行价格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8、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9、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10、决议有效期

      11、本次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二)审议《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六)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4、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5、配售对象

      6、发行时间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8、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决议有效期

      (七)审议《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有关上述事项的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15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5年1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详见附件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登记;

      3、股东应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二)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邮编:650021;

      电话:0871-68885858转8191;

      传真:0871-68898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出席于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表决:

      ■

      ■

      附件二: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5年1月23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逐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注:1、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既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即申报价格为99.00元),又对单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以对单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未表决的单项议案,以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的意见为准。

      2、在申购价格栏输入“1.00”表示对议案组1下的所有子议案(议案序号1.1-1.11)进行表决。对议案组1下单项子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1的表决申报。

      (三)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三、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的投资者如采用

      (一)一次性表决的: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的,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逐项表决的:

      1、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2、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四、投票注意事项

      (一)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沪股通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0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5年1月4日发出召开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5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配股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530,467,026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配售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059,140,107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A股市场交易的情况以及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下,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格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3、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4、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规定的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配股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述配股方案编制《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作为本议案的附件,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临2015-02)。本次配股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5-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