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现场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15-00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现场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1月9日下午14: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南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来宾市嘉美商业中心二期作为经营场地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来宾市开设新的网点,租赁位于来宾市东二路的嘉美商业中心二期负二层至六层(面积共约2.75万平方米,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作为经营场地,主要用于百货、家电等业态的经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我公司同日002号公告的主要条款与拟租赁标的业主方进行商谈并签订租赁合同。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我公司同日00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15-00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南宁百货拟租赁位于来宾市东二路的嘉美商业中心二期负二层至六层作为经营场地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合同类型:租赁合同
● 合同生效条件:按双方约定的条件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租赁位于来宾市东二路的嘉美商业中心二期负二层至六层作为经营场地,主要用于百货、家电等业态的经营。
(二)2015年1月9日召开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来宾市嘉美商业中心二期作为经营场地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我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交易对方
名称: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来宾市东二路180号嘉美商业中心4-2号
法定代表人:李星怡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投资开发经营;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与我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主体工程已完工。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尚未正式签订,拟签订的主要条款(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一)交易双方
出租方: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产的位置、面积
1.位置:来宾市东二路嘉美商业中心二期负二层至六层;
2.面积:总建筑面积约2.75万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期20年,免租期6个月(自租赁标的实际交付之次日起算)。
(三)租金标准
负一层至五层总面积约为20715万平方米,第一年至第九年租金约为40元/月/平方米,第十年起每三年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一次,每次递增6%;第六层面积约为3261平方米,租金为15元/月/平方米,每三年递增6%;负二层面积约为3487平方米,可设置约90个立体停车位,租金每年包干价20万元。
(四)定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定金200万元给出租方,在出租方实际交付租赁标的后,该定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自免租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付。预付租金5000万元(相应享受租金优惠共近1800万元)。预付租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双方签署场地交付确认书并且出租方办理好5000万元抵押登记手续后方可支付完毕。
(六)交付条件
带装修交付,出租方完成外立面、负二层至六层的内部部分装修,并负责配置商场内的扶梯和垂直电梯以及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
(七)交场时间
装修结束达到交场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双方签署交付确认书。
(八)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及期限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物的,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向承租方支付定金的利息,直至租赁标的实际交付之日止。该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付。
2.如承租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完全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已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已投入租赁标的的装修和设备设施不予拆除。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提起诉讼的,应由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所需支付的全部价款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六、对公司的影响
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自筹资金,短期内现金流将受到一定影响,在本年度内暂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租赁该物业,有利于加快我公司在广西区内商业网点的拓展,科学、合理布局经营网点,进一步扩大在桂北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15-00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日期:2015年1月27日
2.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
(六)会议表决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可通过:(1)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投票;(2)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投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3)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详见附件二)。
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他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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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和同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和同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参会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单位股东代码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要出具代理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参加会议。
(二)登记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71)2610906
2.传 真:(0771)2610906
3.邮政编码:53001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表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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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 )不可以( )按自己的意思表决(由委托人在本条“()”中标明被委托人的权限)。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栏打“√”;
2.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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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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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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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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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南宁百货”(股票代码60071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票,操作方式如下:
(一)如果股东拟一次性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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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股东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表决方法如下:
1.如果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个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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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2个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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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五)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