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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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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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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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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5-002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拟申请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建乔、刘红旗、庞欣元回避了对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如下:

      ■

      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221,483,942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月13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9.0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0.0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董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建乔、刘红旗、庞欣元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卧龙电气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卧龙电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与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温州隆涵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百赛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请见201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卧龙电气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3)。

      关联董事王建乔、刘红旗、庞欣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1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卧龙电气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4)。

      鉴于认购对象中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建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苗为公司控股股东的监事,王建乔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常务副总裁、公司董事长,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杨启明先生、姚先国先生、汪祥耀先生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上述议案并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建乔、刘红旗、庞欣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和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相关的变更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安排和实施进行细化和调整;

      9.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卧龙电气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卧龙电气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5-003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王建乔、陈永苗、温州隆函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百赛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9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不超过221,483,942股股份。

      2015年1月13日,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认购协议已经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购方式与认购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具体如下:

      ■

      2、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3元,即为定价基准日(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发行时,发行对象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划款日期和账户信息通知发行对象,在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5、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视为该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7、协议生效

      经协议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满足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后即行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5-004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气”或“公司”) 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温州隆涵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百赛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9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不超过221,483,942股A股股票。2015年1月13日,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公告》,因卧龙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建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苗为控股股东监事,王建乔为控股股东董事、常务副总裁、公司董事长,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2015年1月13日,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乔、刘红旗、庞欣元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对此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仍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卧龙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6,354.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5%。

      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虞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建成

      注册资本:80,800万元

      主要股东:陈建成持有48.93%的股份,陈建成的女儿陈嫣妮持有38.73%的股份

      3、公司成立于1984年,目前主要从事对外投资、金融业务及进出口贸易等业务,还经营少量与上市公司无关的制造业务,近年来整体经营业绩良好。

      4、卧龙控股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二)陈建成

      陈建成,男,1959年出生,身份证号:330622195901******,住所:杭州市上城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陈建成先生最近5年内主要的任职情况如下:

      ■

      (三)陈永苗

      陈永苗,男,1955年出生,身份证号:330622195501******,住所:浙江省上虞市曹娥街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陈永苗最近5年内主要的任职情况如下:

      ■

      (四)王建乔

      王建乔,男,1963年出生,身份证号:330622196309******,住所:浙江省上虞市曹娥街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王建乔最近5年内主要的任职情况如下: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的221,483,942股股份,其中:控股股东卧龙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3,369,880股;陈建成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000,000股;陈永苗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0股;王建乔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9.0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年1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9.0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

      签订时间:2015年1月13日

      (二)认购价格

      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认购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9.03元/股。如果卧龙电气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认购人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同意并确认,认购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均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同意并确认,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相关保证及义务,视为该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大幅度下降,公司资本结构得到优化,经营的灵活性也将得到提高,从而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序进行提供有利的支持,有助于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保持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推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溢。

      2. 公司与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成,控股股东的监事陈永苗,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董事、常务副总裁王建乔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是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的认购行为符合上述相关规定,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

      3.此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合理可行,程序合规,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独立意见;

      4、卧龙电气与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分别签署的《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5-005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30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6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请相关人员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公司股票为沪股通标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三)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5年1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27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2300

      联系电话:0575-82176629,传真:0575-82176636

      联系人:王海龙,丁莉莉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1、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提案数:18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下转B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