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00-2015年1月13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Wang Yingpu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14人,代表股份140,598,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73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4,310,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6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40,086,0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83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股份512,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9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熊德政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议案》。
同意140,598,34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10,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熊德政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4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
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会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