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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5-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1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其森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9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91,733,559股,占总股本的77.836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788,901,3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55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83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791,672,55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60,9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271,76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97%;反对60,9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3%;弃权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2、审议《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791,733,45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32,66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3、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泰禾投资资金统借统还协议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331,76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00%;反对9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70%;弃权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31,76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0%;反对9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弃权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江日华律师、常晖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9日发出,于2015年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5年2月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9日发出,于2015年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举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明确公司股东的分红回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督,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2月2日—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2日下午3:00至2015年2月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除议案5外)均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获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5年1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2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732泰禾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

    价格

    总议案 100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7.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效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2月2日下午3:00至2015年2月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审 议 事 项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