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5-00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5年1月15日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本行总行举行。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4,551,609,58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09841%,具体如下表所示: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 |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21 |
| H股股东人数 | 17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84,329,335,606 |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69,375,482,931 |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4,953,852,675 |
| 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7.541406% |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82.937304% |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04102%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人数 | 21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2,273,974 |
| 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68435%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云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本行在任董事13人,出席12人,刘士余董事长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行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贾祥森监事、夏宗禹监事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
| 序号 | 议案 | 票数(%) | 是否通过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选举张云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3,609,527,599 (99.668924%) | 940,729,981 (0.330601%) | 1,352,000 (0.000475%) | 通过 |
| 2 | 关于选举卢建平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4,537,653,682 (99.995095%) | 12,568,898 (0.004418%) | 1,387,000 (0.000487%) | 通过 |
| 3 | 关于选举车迎新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84,521,057,556 (99.989263%) | 29,165,024 (0.010250%) | 1,387,000 (0.000487%) | 通过 |
| 4 | 关于调整董事会信贷资产处置授权的议案 | 278,651,289,742 (97.926450%) | 5,262,514,625 (1.849406%) | 637,805,213 (0.224144%) | 通过 |
| 5 | 关于选举肖星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84,045,829,890 (99.822254%) | 497,419,490 (0.174808%) | 8,360,200 (0.002938%) | 通过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二)A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以单个账户号为标准计算。)
根据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总股本低于5%(不含)股份的A股股东。)就下列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 序号 | 议案 | 票数(%) | ||
| 赞成(赞成比例=A股中小投资者赞成票数/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A股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选举张云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25,415,772,580 (96.425802%) | 940,729,981 (3.569069%) | 1,352,000 (0.005129%) |
| 2 | 关于选举卢建平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6,343,898,663 (99.947052%) | 12,568,898 (0.047686%) | 1,387,000 (0.005262%) |
| 5 | 关于选举肖星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25,852,074,871 (98.081104%) | 497,419,490 (1.887178%) | 8,360,200 (0.031718%)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于2014年11月29日和2014年12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4年12月30日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会议资料及H股通函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苏峥律师和黄晓雪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交程序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 临 2015-00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5日在本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现场出席监事5名,贾祥森监事和夏宗禹监事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王醒春监事和夏太立监事代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车迎新监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以全票通过以下2项议案:
1、关于选举车迎新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车迎新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2、关于确定车迎新先生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及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车迎新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