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 | ||
| 基金主代码 | 000463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月28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 |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C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463 | 000481 |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93 | 1.182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6,003,996.03 | 10,080,921.23 |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50 | 0.40 | |
注:根据《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同一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5年1月21日 |
| 除息日 | 2015年1月21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5年1月23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5年1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2015年1月22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15年1月22日开始计算,2015年1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5年1月21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温州银行、乌商银行、华龙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浙江)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山东)证券、信达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华福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厦门证券、广州证券、华鑫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中期时代、北京展恒、天天基金、万银财富、同花顺、宜信普泽、一路财富、创金启富、唐鼎耀华。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3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9日
关于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并参加定期定额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月1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工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参加工商银行“2015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1)
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1)
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301)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6)
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79)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90)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41)
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09)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4)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工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优惠活动
自2015年1月1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全部当日法定交易),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8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