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0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增资企业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86,243万元人民币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86,243万元将用于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负责实施。
鉴于公司目前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增资86,243万元。本次增资资金拟用于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增资完成后,常州亿晶注册资本将由35,860万元人民币增至122,103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向子公司增资事宜。2015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增加注册资本86,243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注册地址:金坛市尧塘镇金武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荀建华
注册资本:35,860万元人民币
常州亿晶主营业务为晶体硅(单/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电池组件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发电业务。
三、增资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9月30日常州亿晶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1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511,979.48 |
净资产 | 146,460.68 |
2014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196,225.50 |
净利润 | 15,625.75 |
四、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的增资,将有助于其全面开展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公司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亿晶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0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无偿转送股份过户
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敬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2014年12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在股份转送到账日前不要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股份转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的相关议案(协商变更后的利润补偿方案详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发布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作为调整后的利润补偿方案的一部分,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称为“承诺人”)承诺向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无偿转送股份合计26,197,082股。根据相关议案,本次无偿转送股份将于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后30个交易日内组织实施。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转送股份的具体转送方法、操作方案。
该等拟转送股份已于2014年11月24日全部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4年11月18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为此,2012年1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股东无偿转送股份实施方案的议案》,确定了本次无偿转送股份的实施方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相关股东无偿转送股份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沟通,现就实施本次无偿转送股份方案涉及的股份过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经确定本次无偿转送股份的转送对象名单以及相关转送对象获送股份明细并已向登记公司申请审核相关转送对象账户有无挂失、注销等情况。敬请2014年12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在股份转送到账日前不要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股份转送。
前述转送对象名单以及相关转送对象获送股份明细由公司确定、相关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从审核股东账户状态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若转送对象账户发生注销等情况,则相关股份可能转入注销状态等情况的账户。就此,相关转送对象可以直接向登记公司或通过过出证券的托管证券公司提出证券划转申请,并按登记公司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证券过户登记申请;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过出证券的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出具的拟过出证券无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并同意过出的证明文件;4、登记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就该等股份过户,不征收印花税,计算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时视同连续持股进行处理,过户费按照每只证券10元/笔收取。如登记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相关规则修订的,相关过户申请材料和过户税费遵照修订后的规则执行。
三、对于各个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所对应取得的无偿转送股份,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照融资融券业务中上市公司送股业务的处理方式,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记增转送股份,并由登记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委托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四、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因本次无偿转送获送股份过入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五、本次无偿股份转送涉及到投资者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规定办理,最终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初始交易的客户证券账户将获得相应的转送股份。
六、未能完成无偿股份转送过户股份的处理
1、因转送对象账户存在挂失、注销等情况,而无法完成过户的转送股份过入公司董事会专用账户(审核股东账户状态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转送对象账户发生注销等情况,相关股份过户按前述第二点办理);
2、投资者由于原深市市值配售沪市股份而持有公司股票的,对应的转送股份过入公司董事会专用账户;
未能完成转送过户而暂时登记在公司董事会专用账户下的股份同样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今后,若投资者主张领取上述未能完成过户的业绩补偿股份的权利,由公司验证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权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后,向登记公司申请将相应股份及股利分配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划转给相应投资者。
七、税费承担
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从荀建华等四家股东过户到投资者和公司董事会专用账户,以及后续从公司董事会专用账户过户到投资者账户,除非公司公告另有特殊说明,过入及过出方须承担的印花税和过户费,全部由本次的过出方股东荀建华承担。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