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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简政放权文件
序 号 | 发布时间 | 文件标题与文号 | 内 容 摘 要 |
1 | 2月15日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 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 |
2 | 8月12日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
3 | 11月24日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
1、大规模简政放权激发了企业活力;2、减税减负增强了企业发展潜力;3、创新氛围的强化有利于企业提升竞争能力;4、金融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5、国企改革将显著提升企业效率;6、自贸区改革探索将带来企业发展环境的积极变化;7、产业组织结构优化有利于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8、反垄断促进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设;9、完善投资准入与退出机制整体增强企业活力;10、证券市场的发展将有力拉动企业发展。
□刘兴国
文眼
近两年来,尽管我国经济的增速有所回落,反映企业产出处境的PPI指标等也在下滑,一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了艰困局面,但是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我国企业的经营环境正在改善。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刘兴国研究员的观察,政策环境的改善将为我国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亚夫
大规模简政放权激发了企业活力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2014年第三批简政放权措施:一是再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的审批事项,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二是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壮大市场主体力量;三是取消景观设计师等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推动市场化职业水平评价,同时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2014年以来,不包括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在内,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了3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而本届政府履职以来,国务院已相继取消和下放九批共798项行政审批事项。2015年,预计中央和地方层面简政放权工作将继续深入推进。
通过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真正将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来决定,可以有效调动民间投资和激发企业活力。简政放权为企业营造了更加健康宽松的营商环境,极大鼓舞和提升了企业营商积极性,企业和企业家的热情得到充分涌现。作为简政放权重大举措之一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自3月份全面实施以来,在稳增长、促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新企业出现井喷式增长。
2014年前10个月,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达292.08万户,同比增长52.58%;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连续两年负增长后实现正增长。尽管受经济不景气影响,2014年1-11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17.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3个百分点,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回落速度明显低于国有资本投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64.6%,比上年末提升1.6个百分点。
减税减负增强了企业发展潜力
2014年是税费改革的关键年,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小微企业免税减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一系列为实体经济减税减负的措施正在逐一落实。自2014年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提升到10万元,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从去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四档征收率合并简化为3%,每年为相关领域企业减税240亿元。
同时,对整体企业减税力度也逐步加大。9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固定资产折旧新政,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据相关测算,仅仅对A股所有上市公司而言,第一年由此政策节省的税收高达2333亿元。
2014年营改增的进一步推广,在前三季度为企业减税1448亿元。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将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400多亿元,其中部分措施将在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税费负担的减轻,将显著增强企业发展潜力。一方面,在当前经营成本持续上升、企业盈利空间受双重挤压的困难时期,减税减负可以减轻企业财务压力,实质性的增厚企业利润,从而增强企业研发投入能力,提升企业活力与竞争力。另一方面,相关减税减负措施的出台,有利于减少外部力量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确保企业集中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更好应对市场竞争和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创新氛围的强化有利于企业提升竞争能力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企业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创新氛围不断强化,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从而增强企业技术竞争力。党的十八大做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把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创新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正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必须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好。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我国依靠要素成本优势所驱动、大量投入资源和消耗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紧紧抓住机遇,及时确立发展战略,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主动。
国家层面正在抓紧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和部署,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提出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方案和提出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方案。去年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在财税方面决定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金融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金融承担着为实体经济输血造血的功能,实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改革深化的支持。2014年内,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从1.1倍提高到1.2倍,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从±1% 扩大到 ±2%。进行了非对称降息,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将非银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计算并暂缓缴纳存款准备金,预计可降低银行存贷比5个百分点左右,可以释放出最多5万亿贷款额度。
直接融资发展较快,直接融资比重比上年同期上升了5个百分点;2014年前10个月企业债净融资超过2.1万亿,同比增长31%;截至10月末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累计超过3000亿元,是上年同期的3倍,对盘活银行存量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方面,正式启动了“沪港通”,启动RQDII,扩大RQFII的境外试点,允许跨国企业开展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集中运作。人民币走出去明显加快,前10个月,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近8万亿,与147个国家有跨境人民币收付,30家央行与货币当局已把人民币纳入了外汇储备。
在保持流动性基本稳定、提供稳定货币信贷环境方面,运用定向降准以及MLF等新创设的流动性工具,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此外,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民营银行进展等方面也取得了新进展。上述金融改革措施的落实,无疑将在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进而助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国企改革将显著提升企业效率
2014年也是国企改革的关键年,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后,国企改革进程明显提速,包括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在内的多个改革方案接近完成。2014年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建材等六家中央企业纳入首批试点。本次试点的内容包括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向央企派驻纪检组试点。
2014年11月18日,辽宁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至此公布国企改革方案的省(市、自治区)已超过25个,尚未公布最终方案的河北、吉林等地也已进入方案制订尾声。2014年以来,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多样化路径的探索也取得了明显突破。数据显示,2014年1-11月,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8万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利润1.95万亿元,同比增长5.2%;实现增加值8.1万亿元,同比增长6.9%;上交税金2.8万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5万亿元,同比增长3.3%;实现利润1.28万亿元,同比增长5.2%;实现增加值5.3万亿元,同比增长6.7%;上交税金1.9万亿元,同比增长4.1%。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改革计划,2015年将继续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包括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述改革目标的实现,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将显著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与竞争力,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与效益,同时带动民营企业效益提升。
自贸区改革探索将带来企业发展环境的
积极变化
2013年7月3日,上海自贸区正式获批设立;随后,与自贸区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不断落实推进,中国新一轮开放程度更大的贸易窗口正渐渐打开。过去一年多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内重点做了三件事,第一件是转变政府职能,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后监管为主;第二件是试行外商投资准入各阶段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管理;第三件是推进金融和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
上海自贸区的探索将为进一步界定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边界提供良好土壤,有助于营造国际化、法制化、公平高效的企业发展环境,为推进企业发展和国民经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做出积极贡献。目前上海自贸区改革红利已经初步显现:2014年1-6月份,自贸区完成经营总收入7400亿元,同比增长11.2%;工商税收335亿元,增长21.0%。截至6月底,自贸区累计新设企业10445家,新设外资企业1245家;已办结49个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对外投资12.69亿美元。新入驻者包括世界五百强跨国企业、央企和知名民企,企业质量提升明显。
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围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与完善政府监管制度等已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更大范围推开,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决定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与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这些自贸区的改革探索,将在2015年里为我国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善积累新经验。
产业组织结构优化有利于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实现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各行业都存在有产业集中度偏低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市场竞争的无序化,也是我国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企业盈利空间不断被挤压的重要原因之一,已经成为困扰我国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难题。我国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竞争多、合作少,大企业侵犯中小企业利益的事件常有发生,基本上没有形成互利共赢的竞合协调发展关系。
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产业组织结构优化给予了高度重视,会议强调,从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看,过去供给不足是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个主要矛盾,但现在传统产业供给能力已经大幅超出需求,产业结构必须优化升级,企业兼并重组、生产相对集中不可避免,新兴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作用更加凸显,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将成为产业组织新特征。在中央高度重视之下,预期前些年来工信部一直在推动的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将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组织结构将明显优化;大企业逐步取得市场主导权、中小企业紧密围绕大企业发展的企业新生态将得已建立。
反垄断促进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设
反垄断毫无疑问是2014年中国经济的热点词汇之一,全年反垄断罚单接近18亿元,创下历史纪录;奔驰、奥迪、高通、微软等外资巨头和茅台、五粮液、联通等国内知名企业都纷纷遭遇了反垄断调查。高通案和汽车行业反垄断是2014年中国反垄断调查中社会影响最大的两个案例;2014年前三季度,国家发改委就反垄断查处了335家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其中外资企业33家。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国家发改委明确了高通涉嫌垄断的方式,高通收取不合理许可费等行为,导致我国手机产业受到打压,消费者购买手机的成本也因此增加,但至今仍未公布处罚结果。
2014年发改委反垄断局对汽车行业开展了全产业链反垄断行动。国家发改委认定奥迪、奔驰等多家知名车企存在横向限制、纵向限制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涉嫌垄断行为,并接连开出罚单:湖北武汉4家宝马经销商被罚162万元;日本精工等12家零部件或轴承企业被罚款合计约12.4亿元;一汽大众被罚2.5亿元,湖北鼎杰等8家奥迪经销商被罚款共计2996万元;克莱斯勒公司被处罚款3168.2万元,其3家经销商也被罚款共计214.2万元,浙江保险业因制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也被罚1.1亿元。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的结果是,奥迪、捷豹、奔驰等车企集中下调了车辆售价与服务价格,这将从深层次推动中国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存在的许多问题,或多或少都与过度行政干预、腐败行为高发、企业无法公平竞争等问题相关;但目前大部分反垄断执法都集中在企业巨头身上,针对行政垄断的执法不多。2015年是《反垄断法》诞生的第七个年头,执法部门的工作重心预计将向加强竞争合规监督和破除行政性垄断转移,以打破原有体制下政府和企业之间管理格局,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政府和市场关系,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一个公平、公开与公正的竞争环境更有利于中小企业脱颖而出,更有利于外资、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现共同发展。
完善投资准入与退出机制整体增强企业活力
在国内投资方面,国务院下发了两个重要文件。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尽可能缩小了核准范围,下放了核准权限,减少、简化、整合了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对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的创新方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包括市场准入、投资运营机制、政府投资方式、融资方式和渠道、价格形成机制等。《指导意见》的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提出了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等7个方面的重大措施。这些措施将有效降低相关领域的进入门槛,为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指明了方向。
文件还要求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等3大方面的措施,为社会资本指明了参与途径和方式。2014年11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会议决定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以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为重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放开企业手脚,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会议决定,一是实行五个“一律”,更大程度方便企业投资。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出台,将为我国现行的投资体制和外商投资体制带来重大变革。现行的外商投资准入是以正面清单为主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混合管理模式。正面清单管理的一个严重弊端是政府管得多,留下了很大的寻租空间。
另外,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企业投资往往跟着政府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优惠目录走,市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而《决定》为外资设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和竞争中立的原则,意味着我国外资管理体制将告别目前的指导目录管理模式,变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负面清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是目前我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的初步探索。
在退出方面,2014年以来也做了一些积极探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实现长期扭亏无望国有企业的退出,提供了财税等政策支持。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已经初具眉目,这为完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奠定了基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指出,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应当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包括:公开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协议转让、股权回购等方式。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以及司法机构,也在推动企业破产退出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试图建立与完善亏损企业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上述措施的实施,无疑有利于僵尸企业的正常退出,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实现企业市场竞争态势的正常化。
证券市场的发展将有力拉动企业发展
证券市场的成熟、有效,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快企业发展的助推器。2014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也在逐步深入推进。2014年3月21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来,已有十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优先股发行预案,拟筹集资金总额达3779亿,其规模已接近2014年以来的定增融资总额,农业银行已经完成第一单优先股非公开发行,募集了400亿资金补充一级资本。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第二次以红头文件形式出台资本市场纲领性文件,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014年11月16日,《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文件列明了7种主动退市情形和20种强制退市情形,意味着A股不再只是“只进不出”,这对整个市场的价值体系重估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2014年,证监会牵头成立了注册制改革工作组,并在11月底将注册制改革方案初稿上报至国务院,计划2015年开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预计注册制最快可在2015年下半年推出;而保守估计则是在2016年的上半年。
A股市场推行IPO注册制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是将从根本上解决拟上市企业排队的问题;二是上市公司及其股票不再是稀缺资源,真实全面的信息披露会让市场来判断其是否存在投资价值,这将改变投资者炒壳、炒小的投资风格;三是将推动中介机构做大做强;四是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产品创新。在证券市场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的推动下,我国投资者信心逐步恢复,A股市场在年底开始逐步走强,预计在2015年继续维持强势运行格局。
证券市场的复苏转强,一方面将直接增加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资收益,推动需求增长和企业效益提升,对企业发展形成有效拉动;另一方面,将有利于更好发挥证券市场融资功能,为企业发展筹措更多低成本资金,缓解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
(作者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