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0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19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陈存兵先生、唐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存兵先生、唐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陈存兵先生、唐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存兵先生和唐锋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陈存兵先生和唐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0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月19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梁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梁军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梁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梁军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梁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05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本次董事会共两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肖家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增补董事的议案
1、增补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2、增补申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增补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的资格有效、程序合法。
(二)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5-007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伟:男,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年至今担任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申晨:男,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欧瑞富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06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 本次监事会共一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下午4:00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增补徐蓉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蓉: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4 年担任北京欧瑞富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2014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07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15年2月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5年2月4日上午9:30 —11:30、1:00 —3:00,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9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15年2月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5年2月4日上午9:30 —11:30、1:00 —3:00,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增补董事的议案
1、增补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增补申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增补徐蓉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在选举监事时,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即为其持有的股份数;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对每一位非独立董事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本次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使用投向一名非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使用投向两名非独立董事。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月2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日期、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冉旭
电话:0951—6898221
传真:0951—6898221
邮编:750001
邮编:75000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5年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
1 | 《增补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
1.1 | 增补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2 | 增补申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 | 《增补徐蓉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备注:
1、本次股东大会在选举监事时,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即为其持有的股份数。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做出投票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选举票数”栏中填写投给非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票数。每位股东对每一位非独立董事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本次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使用投向一名非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使用投向两名非独立董事。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5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65 | 恒力投票 | 3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增补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 — |
1.1 | 增补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 |
1.2 | 增补申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2 | 《增补徐蓉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0 |
3、表决意见
(1)《增补董事的议案》的议案,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对每一位非独立董事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本次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使用投向一名非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使用投向两名非独立董事。
(2)《增补徐蓉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选举监事时,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即为其所持的股份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9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增补董事的议案》的议案共2名非独立董事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委托价格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增补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 — | — | — | — |
高伟 | 1.01 | 200 | 100 | |
申晨 | 1.02 | 100 | 200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选择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增补徐蓉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65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选择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增补徐蓉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65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某 A 股投资者选择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增补徐蓉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165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08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完成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2),因工作人员疏忽,将“公司于2014年1月9日完成了李瑞梁、肖翠萍、郑宝亮三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黄河银行7800万股股份的股权变更手续,占黄河银行总股本14.5亿股的5.38%”的日期写错,现予以更正。
原内容:公司于2014年1月9日完成了李瑞梁、肖翠萍、郑宝亮三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黄河银行7800万股股份的股权变更手续,占黄河银行总股本14.5亿股的5.38%。
更正为: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完成了李瑞梁、肖翠萍、郑宝亮三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黄河银行7800万股股份的股权变更手续,占黄河银行总股本14.5亿股的5.38%。
除此之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