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调查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专栏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  
    2015年1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9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3版:信息披露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5-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0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久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现象。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外部经济环境平稳向好。美国三季度GDP年化增速高达5%,复苏势头强劲。欧洲经济基本见底。美联储正式退出QE,美元持续走强,大宗商品价格在供求逆转和美元强势的作用下持续走低。油价跌幅尤其巨大。国内经济仍然较弱,政府持续推出大规模的高铁、机场项目以对冲房地产投资下滑带来的经济减速压力。国家推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以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经贸联系、拓展消化国内过剩产能的新途径和输出高端装备制造产品。央行在持续推出定向降息、降准后终于在11月下旬出人意料地下调存贷款利率。低迷的大宗商品价格、缓慢走低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滞涨的房价、央行的意外降息,都大大提升了持续走熊多年的证券市场的吸引力,借助“沪港通”开闸的事件驱动,增量资金开始通过各种形式源源不断进入市场,低估值的大盘蓝筹股借助政策东风成为市场增量资金关注的焦点,指数连创新高。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报告期内侧重于密切跟踪目标指数的投资目标,策略基本得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目标指数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4.17%,本基金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1.64%,本基金报告期净值收益率为39.75%。本基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日均跟踪误差为 0.0610%,年化跟踪误差为0.9457%,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我们将通过对基金合同的严格遵守,对跟踪误差的严格控制,将本基金打造成为供广大投资者对 A 股市场进行投资的良好工具。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类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类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期初及本报告期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基金设立等相关批准文件

    2. 《长城久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长城久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法律意见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 营业执照

    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基金简称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
    基金主代码200002
    前端交易代码200002
    后端交易代码201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5月2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98,398,195.48份
    投资目标以增强指数化投资方法跟踪目标指数,分享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在严格控制与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股票投资以沪深300指数作为目标指数。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指数化投资采用分层抽样法,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跟踪,即按照沪深300指数的行业配置比例构建投资组合,投资组合中具体股票的投资比重将以流通市值权重为基础进行调整。股票投资范围以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为主,少量补充流动性好、可能成为成份股的其他股票,并基于基本面研究进行有限度的优化调整。(3)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以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为主要目标,主要投资于到期日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
    业绩比较基准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11年3月31日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自2011年4月1日开始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承担市场平均风险,获取市场平均收益。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4年10月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1,097,363.49
    2.本期利润527,509,731.5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417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096,515,715.4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3992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9.75%1.54%41.64%1.56%-1.89%-0.02%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杨建华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长城久泰、长城久富和长城品牌的基金经理2004年5月21日-14年男,中国籍,北京大学力学系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01年10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990,882,352.6094.30
     其中:股票1,990,882,352.6094.30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15,151,295.035.45
    7其他资产5,123,348.470.24
    8合计2,111,156,996.10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6,055,937.000.29
    B采矿业95,114,350.794.54
    C制造业599,791,873.8328.61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3,055,744.103.48
    E建筑业93,511,007.424.46
    F批发和零售业45,304,057.982.16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4,741,565.222.61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9,073,024.023.29
    J金融业790,547,894.4537.71
    K房地产业92,408,582.364.41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420,791.880.97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063,591.160.96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1,515,250.000.07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3,322,714.471.11
    S综合5,955,967.920.28
     合计1,990,882,352.6094.9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16民生银行7,779,55084,641,504.004.04
    2601318中国平安1,126,95984,195,106.894.02
    3600030中信证券1,888,16564,008,793.503.05
    4601166兴业银行3,422,17456,465,871.002.69
    5600000浦发银行3,185,04249,973,308.982.38
    6600837海通证券1,948,68646,885,385.162.24
    7000002万 科A2,315,82332,189,939.701.54
    8601668中国建筑3,578,43626,051,014.081.24
    9601328交通银行3,798,38625,829,024.801.23
    10000001平安银行1,628,74925,799,384.161.23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29,393.05
    2应收证券清算款2,505,358.24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6,796.15
    5应收申购款2,461,801.0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5,123,348.47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205,962,073.7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525,473,738.1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233,037,616.4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98,398,195.48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