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部分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详细内容参见2014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017)。
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100,000 万元进行投资理财,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细内容参见2014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4-06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7,000万元认购78天期限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8,500万元认购91天期限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开理财20144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投资期限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2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3,000万元认购89天期限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投资期限为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3月9日);公司以募集资金11,000万元认购91天期限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开理财2015B0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投资期限为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4月2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9,000万元认购35天期限的九江银行“久赢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5日);公司以募集资金4,000万元认购35天期限的九江银行“久赢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5日)。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认购了外贸信托·鑫诚26号·晋江城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0万份信托单位的B2类受益权(预计信托期限2015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1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九江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在募集期内未成立,已按预期收益率收到理财产品募集期间的利息)
1、产品名称:“久赢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和投资期限:使用募集资金合计认购13,0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3,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2,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浦发银行”4,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认购35天期限的“久赢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 2月1日,募集期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5日,银行在2015年1月15日向公司下达理财产品不成立通知书,即实际理财期限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5日,同时按预期理财收益率向公司支付募集期的利息;以募集资金专户“浦发银行”4,000万元认购35天期限的“久赢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起始日为2014年12月31日,理财到期日为2015年 2月3日, 募集期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5日。银行在2015年1月15日向公司下达理财产品不成立通知书,即实际理财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5日,同时按预期理财收益率向公司支付募集期的利息。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投资对象:
(1)“久赢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9,000万元)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高流动性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券以及同业存款、回购、拆借、同业借款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债权类资产包括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金融产权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项目及债权类信托计划等。拟投资于现金比例0-10%,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信用评级在AA以上企业债、中期票据,存款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等货币市场工具,比例为90-100%或风险缓释措施完备的非标资产。
(2)“久赢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4,000万元)
拟投资于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或风险缓释措施完备的非标资产。产品成立时按市场情况,投资于其中一项收益较高资产或资产组合。
6、收益计算方式:
(1)预期年化收益:4.62%。
(2)理财收益=理财本金*到期实际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九江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国家开发银行国开理财20144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国开理财2015B0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1、产品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国开理财20144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国开理财2015B0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和投资期限:使用募集资金合计认购22,5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2,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浦发银行”6,000万元合计8,500万元认购91天期限的国开理财20144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成立日为2014年12月25日,理财到期日为2015年3月26日;其中以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1,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2,000万元合计3,000万元认购89天期限的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成立日为2014年12月10日,到期日为2015年3月9日;其中以募集资金专户“浦发银行”8,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1,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1,000万元合计11,000万元认购91天期限的国开理财2015B0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成立日为2015年1月20日,到期日为2015年4月21日。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投资对象:开发银行作为本理财计划代理人,代本理财计划(全体投资者)将所募集理财资金100%投资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债及公开评级在AAA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金融资产。
6、收益计算方式:
(1)产品投资收益
产品投资收益为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国开理财20144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的预期最高产品投资收益率为年利率4.60%,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预期最高产品投资收益率为年利率4.70%,国开理财2015B0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预期最高产品投资收益率为年利率4.60%。
投资收益划入开发银行理财专户至收益支付日期间,以及到期日后理财本金在划入开发银行理财专户至开发银行将此款项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期间,不计息。
(2)理财收益测算依据
理财计划理财收益为扣除相关费用后,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投资回报,其计算公式为:理财收益=产品投资收益-(认购费+管理费)
在到期日或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日,若理财计划正常取得预期投资收益,投资者持有国开理财20144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到期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20%,投资者持有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到期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20%,投资者持有国开理财2015B0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到期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20%。超出部分作为管理费由开发银行享有。
(3)三个理财计划认购费年费率均为0.2%,由本理财计划发行人收取。认购费=理财本金余额×产品存续期×认购费率/365。认购费在本理财计划到期时,由开发银行从划入理财专户的产品投资收益中一次性扣收,投资者认购前(时)不收取。
(4)国开理财20144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管理费年费率为0.2%,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管理费年费率为0.3%,国开理财2015B0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管理费年费率为0.2%,由理财计划资产管理人收取。管理费=理财本金余额×产品存续期×管理费率/365。管理费在本理财计划到期时,由开发银行从划入理财专户的产品投资收益中一次性扣收。
7、提前终止: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本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不得赎回理财资金。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产品到期兑付:
开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到期日或产品终止后3个工作日为清算期,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清算期后3个工作日,开发银行将按照清算后的理财收益(如有)及理财本金对投资者进行分配,分配后的资金将一并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有条件保本),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或开发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时,开发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过开发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理财计划的任何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开发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2)市场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理财计划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不能提前赎回理财本金,不享有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信用风险
若作为本理财计划基础资产的交易对手、相关义务人等违约,本理财计划的收益可能面临波动,甚至收益为零。
(5)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
如本产品开始募集至募集结束的期间,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发行人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理财计划,发行人有权宣布理财计划不成立。
(6)提前终止的风险
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开发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开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投资者有可能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开发银行将按照《委托投资理财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如果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开发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开发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开发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开发银行将可能在其需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法令和政策风险
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9)不可抗力风险
即不可抗力导致本理财计划面临损失的风险。不可抗力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收益降低或为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政府限制、有关交易所、清算机构或其它市场暂停交易、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或其它接收系统出现问题等。
(10)产品延期风险(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如因本产品项下各种原因造成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期限将相应延长。
(11)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1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三、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金额和投资期限:以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1,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浦发银行”5,500万元合计7,000万元认购78天期限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投资起始日为2014年11月24日,投资到期日为2015年2月10日。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5、投资对象: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为占比为0-30%。
6、收益计算方式:
(1)投资收益率:4.700%/年。
(2)理财产品收益=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投资收益率已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投资天数为投资起始日起(含)至投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7、提前终止: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该产品,若在观察日(产品到期日前第10个工作日)当天3M Shibor低于3.7%,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本产品。若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将在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交通银行网站或网点公告。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产品到期兑付:
到期日当日,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客户应得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交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理财产品销售期至起始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交通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6)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7)信息传递风险:交通银行按照理财产品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到期兑付、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9)在最不利情况下,如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仅按产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向客户计付理财收益。
(10)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11)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四、外贸信托·鑫诚26号·晋江城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①委托人:指本计划的委托主体。
②受托人: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③受益人:指委托人指定的在本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④信托财产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⑤本信托或本集合信托:指根据本计划说明书与相应的信托合同设立的“外贸信托·鑫诚26号·晋江城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⑥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每一信托单位对应信托资金人民币1元。
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分为A2类受益权(享有A2类受益权的受益人为A2类受益人)、B2类受益权(享有B2类受益权的受益人为B2类受益人)和C类受益权(享有C类受益权的受益人为C类受益人)。其中, A2类受益权向自然人发行, B2类受益权向机构发行,C类受益权定向发行。经受托人同意,本信托计划可增设临时开放日,C类受益人可在临时开放日办理信托单位赎回事项。本信托计划在开放日及临时开放日可接受新的委托人申购。
⑦融资人:晋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⑧晋江城投:晋江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⑨收益核算日:对于A2类受益权,收益核算日为2015年6月2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及信托计划终止之日;对于B2类和C类受益权,收益核算日为每自然季度末月的第2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及信托计划终止之日。
⑩核算期:指上一个核算日(含该日)至当个核算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其中首个核算期为信托计划生效日(含该日)起至信托计划生效日后第一个核算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最后一个核算期为信托计划终止日前一个核算日(含该日)起至信托计划终止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
某个收益核算日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该受益人所持信托受益权份额×1元×该信托受益权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当个核算期的实际存续天数/365。
1、产品名称:外贸信托·鑫诚26号·晋江城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预计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发行。
3、信托计划的生效日和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自本信托计划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延长,则以实际期限为准。晋江城投如需延长信托期限,应向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受托人同意,信托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
预计信托成立日期:2015年1月21日(受托人将第一期信托资金受让融资人所持有的对晋江市财政局的应收账款债权之日,本信托计划生效,同时第一期信托受益权生效,以实际成立日期为准),预计到期日期:2017年1月21日(信托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以实际到期日期为准)。
4、参与信托计划金额:
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认购了20,000万份信托单位的B2类受益权。
5、信托利益的分配:
(1)B2类受益权预期收益率:10.0%/年。
某个收益核算日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该受益人所持信托受益权份额×1元×该信托受益权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当个核算期的实际存续天数/365。
(2)对于B2类,收益核算日为每自然季度末月的第2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及信托计划终止之日。
信托收益于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各收益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生效前利息于本信托计划各信托受益权第一次收益分配时支付,信托资金本金于受益人赎回及信托计划到期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相应资金均划至对应受益人的预留账户。
6、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信托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以信托资金受让因晋江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与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晋江市财政局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而享有对晋江市财政局基于许厝二期工程和晋江市世纪大道南拓罗山安置小区工程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余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亿壹仟零陆拾肆万陆仟肆佰元整(小写:¥81064.64万元),并以对按季支付的溢价回购款进行现金管理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运用信托财产。晋江城投将受让资金用于省道201线晋江仙石至石狮水头公路和晋江市龙狮路英林连接线工程。晋江城投承诺到期回购标的债权,并定期支付标的债权溢价款。晋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晋江城投对应收账款债权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晋江城投未按约定在信托到期日前3个工作日支付全部回购款,则晋江市财政局向受托人偿还标的债权,晋江市财政局承诺全面履行《债权转让合同》、《许厝二期工程投资建设与转让回购协议》和《晋江市世纪大道南拓罗山安置小区工程投资建设与转让回购协议》中所约定的各项义务。晋江市财政局同意将回购款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2)受托人对按季支付的溢价回购款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本信托期限,投资范围限于具有高流动性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以及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具体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逆回购;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的国内依法发行的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次级债;主体评级在AA-(含)以上、债项评级为A-1级的短期融资券。
7、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外贸信托无关联关系。
9、主要风险提示:
(1)借款人信用风险。如果借款人违反约定,没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发生借款人信用风险,则信托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2)借款人经营管理风险。借款人管理不善等原因可能导致本项目还款来源不足支付贷款本息,则信托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3)信托贷款资金被挪用的风险。用宽项目的建设主体为融资方的全资子公司晋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如融资方未将信托资金拨付给该公司,将导致信托资金无法用于用款项目建设。融资方的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开发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如融资方将资金用于土地储备或房地产等监管政策禁止或限制的用途,则信托项目本身有合规风险。
(4)标的债权回购款项的风险。晋江市财政局不直接向外贸信托偿还标的债权,而是由晋江城投在信托到期时回购标的债权的形式支付给外贸信托。如届时晋江城投不履行回购义务,将直接有损害信托利益的风险。
(5)标的债权甄别相关风险。根据国发43号文规定和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规定,地方政府需对存量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可纳入预算内管理。标的债权的债务人为晋江财政局,若晋江市财政局未将标的债权甄别为政府债务,标的债权未来列入财政预算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晋江市财政局因标的债权不属于政府债务而未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将无法按时履行支付委托代建义务,届时将影响信托收益的实现。
(6)融资方经营风险。融资方属于晋江市财政局全资公司,其在2014年-2018年每年将投资25亿-30亿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土地开发整理,其未来投融资压力较大。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建设,受国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规规模影响较大,其未来经营结构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7)保证人履约风险。在信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完全或部分偿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担保义务,致使信托受益人无法获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8)保证人经营风险。保证人系晋江市财政局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保证人对外担保余额占比较高,存在或有负债风险。保证人的经营性利润为负,利润总额主要来自投资收益和补贴收入,随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规出台,未来偿债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保证人拒绝履约或因财务状况恶化而未能履行担保,则有将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风险。
(9)晋江市政府财政风险。在晋江城投未按照约定履行债权回购义务时,晋江市人民政府作为最终债务人,如因财政收支失衡,导致其无法履行债务清偿义务,信托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10)利率风险。因市场利率变化,导致委托人投资机会成本变化的风险
(11)管理风险。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过程中,由于信托经理或受托人的管理水平有限、获取的信息不完备等原因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12)政策风险。标的债权列入财政预算未获得晋江市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相关批复或决议,若因人大换届或政策变化,可能影响标的债权的实现,有可能给信托收益造成损失的风险。国务院近期先后颁布国发43号文、《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及《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真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全面规范政府预算管理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其后续有可能继续出台一系列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配套制度和配套措施,对政府融资平台信托融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13)按季支付的溢价回购款进行现金管理造成损失的风险。为对委托人的收益提供支持,受托人对按季支付的溢价回购款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限于具有高流动性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以及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具体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逆回购;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的国内依法发行的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次级债;主体评级在AA-(含)以上、债项评级为A-1级的短期融资券。当遇到交易对手延时交割或市场流动性紧张等情形时,有可能面临投资损失的风险。
(14)信托延期风险。如果转让人在信托期满时没有足额回购标的债权,则受托人提请司法处置抵押物,本信托计划有延期风险。
(15)信托提前结束风险。若转让人提前回购标的债权,则本信托计划面临提前结束的风险。
(16)信托不成立或不能生效的风险。如信托募集资金规模未能达到约定要求,则信托计划面临无法成立或不能生效的风险。
(17)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收取浮动信托报酬所对应的风险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将于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时收取一次浮动信托报酬,且受托人已经收取的浮动信托报酬不再退还,因此,如受托人收取浮动信托报酬后信托计划投资发生亏损或投资收益不足以分配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的,受托人已经收取的浮动信托报酬无法用于弥补信托财产遭受的相应损失或预期收益差额。
(18)其他风险。除以上揭示的风险外,本信托还存在行业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因转让人未按期支付标的债权回购款或向保证人追索时延迟兑付的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19)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20)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b、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c、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b、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c、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d、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3) 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或保证收益型,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参与的以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含本次公告)
(一)银行理财产品
单位:元
签约方 | 资金 来源 | 投资金额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投资盈亏 金额 | 是否涉讼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 | 自有闲置资金 | 150,000,000.00(注1) | 2013/8/23 | 2013/12/31 | 保本浮动收益 | 15,300,000.00 | 2,724,657.53 | 否 |
120,000,000.00(注2) | 2013/10/08 | 2013/12/06 | 1,361,095.89 | 872,876.71 | 否 | |||
200,000,000.00 | 2013/10/22 | 2014/02/18 | 3,260,273.97 | 3,260,273.97 | 否 | |||
120,000,000.00 | 2013/12/12 | 2014/03/12 | 1,775,342.47 | 1,775,342.47 | 否 | |||
290,000,000.00 | 2013/12/25 | 2014/04/01 | 4,624,109.59 | 4,624,109.59 | 否 | |||
150,000,000.00 | 2014/01/07 | 2014/03/28 | 1,972,602.74 | 1,972,602.74 | 否 | |||
200,000,000.00 | 2014/02/21 | 2014/03/26 | 958,356.16 | 958,356.16 | 否 | |||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 50,000,000.00 | 2013/09/13 | 2013/12/1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30,000.00 | 622,500.00 | 否 | |
80,000,000.00 | 2013/10/11 | 2013/12/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49,333.33 | 649,333.33 | 否 | ||
100,000,000.00 | 2014/02/24 | 2014/05/2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60,000.00 | 1,460,000.00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45,500,000.00 | 2013/10/31 | 2014/10/31 | 保本浮动收益 | 2,730,000.00 | 2,730,000.00 | 否 | |
渤海银行 | 340,000,000.00 | 2013/07/10 | 2014/07/10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20,060,000.00 | 20,060,000.00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 | 3,000,000.00 | 2013/08/01 | 2013/12/1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6,027.40 | 46,027.40 | 否 | |
30,000,000.00 | 2013/10/24 | 2014/01/27 | 374,794.52 | 374,794.52 | 否 | |||
澳新银行 | 50,000,000.00 | 2014/01/24 | 2014/04/28 | 汇率挂钩区间型保本人民币结构性投资 | 809,444.44 | 809,444.44 | 否 | |
广发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50,000,000.00 | 2013/09/23 | 2014/03/2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47,123.29 | 1,047,123.29 | 否 |
70,000,000.00 | 2013/09/23 | 2013/12/23 | 732,986.30 | 732,986.30 | 否 | |||
70,000,000.00 | 2013/12/30 | 2014/03/28 | 保证收益型产品 | 877,589.04 | 877,589.04 | 否 | ||
40,000,000.00 | 2014/04/01 | 2014/10/08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1,082,739.73 | 1,082,739.73 | 否 | ||
70,000,000.00 | 2014/04/01 | 2014/05/07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331,397.26 | 331,397.26 | 否 | ||
80,000,000.00 | 2014/05/13 | 2014/08/1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8,219.18 | 1,008,219.18 | 否 | ||
60,000,000.00 | 2014/08/18 | 2014/09/2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4,465.75 | 254,465.75 | 否 | ||
50,000,000.00 | 2014/08/18 | 2014/11/18 | 604,931.51 | 604,931.51 | 否 | |||
中国银行 | 50,000,000.00 | 2013/11/29 | 2013/12/16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95,479.45 | 95,479.45 | 否 | |
45,000,000.00 | 2013/12/23 | 2014/01/07 | 保证收益型 | 85,068.49 | 85,068.49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37,000,000.00 | 2013/07/25 | 2014/01/23 | 保本保收益型 | 3,347,304.11 | 3,347,304.11 | 否 | |
中国建设银行 | 137,000,000.00 | 2013/08/01 | 2013/12/1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101,917.81 | 2,101,917.81 | 否 | |
120,000,000.00 | 2013/12/25 | 2014/04/01 | 1,893,698.63 | 1,893,698.63 | 否 | |||
19,000,000.00 | 2014/01/07 | 2014/03/2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9,863.01 | 249,863.01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11,000,000.00 | 2013/08/02 | 2014/08/01 | 保本浮动收益 | 6,826,500.00 | 6,807,797.26 | 否 | |
15,000,000.00 | 2014/04/30 | 2014/06/29 | 保证收益型 | 120,821.92 | 120,821.92 | 否 | ||
40,000,000.00 | 2014/04/30 | 2014/10/27 | 1,065,205.48 | 1,065,205.48 | 否 | |||
30,000,000.00 | 2014/05/04 | 2014/05/25 | 77,671.23 | 81,369.86 | 否 | |||
40,000,000.00 | 2014/06/17 | 2014/07/17 | 147,945.21 | 147,945.21 | 否 | |||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 20,000,000.00 | 2013/09/11 | 2013/10/11 | 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83,333.33 | 83,333.34 | 否 | |
40,000,000.00 | 2013/09/18 | 2013/11/22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277.78 | 350,277.78 | 否 | ||
20,000,000.00 | 2013/09/18 | 2013/10/1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2,000.00 | 82,000.00 | 否 | ||
90,000,000.00 | 2014/01/28 | 2014/04/2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04,600.00 | 1,304,600.00 | 否 | ||
澳新银行 | 50,000,000.00 | 2014/01/27 | 2014/04/28 | 汇率挂钩区间型保本人民币结构性投资 | 783,611.11 | 783,611.11 | 否 | |
九江银行 | 50,000,000.00 | 2014/04/16 | 2014/09/3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72,602.74 | 1,372,602.74 | 否 | |
50,000,000.00 | 2014/04/16 | 2014/09/30 | 1,372,602.74 | 1,372,602.74 | 否 | |||
30,000,000.00 | 2014/04/16 | 2014/05/26 | 180,821.92 | 180,821.92 | 否 | |||
50,000,000.00 | 2014/07/24 | 2014/09/23 | 442,876.71 | 442,876.71 | 否 | |||
40,000,000.00 | 2014/08/05 | 2014/12/31 | 940,712.33 | 940,712.33 | 否 | |||
25,000,000.00 | 2014/09/24 | 2014/ 10/29 | 122,260.27 | 122,260.27 | 否 | |||
85,000,000.00 | 2014/09/24 | 2014/ 12/23 | 1,131,780.82 | 1,131,780.82 | 否 | |||
30,000,000.00 | 2014/10/10 | 2014/11/14 | 146,712.33 | 146,712.33 | 否 | |||
40,000,000.00 | 2014/10/10 | 2014/12/9 | 341,917.81 | 341,917.81 | 否 | |||
90,000,000.00 | 2014/10/30 | 2014/12/29 | 754,520.55 | 754,520.55 | 否 | |||
90,000,000.00 | 2014/12/29 | 2015/1/16 | 410,104.11 | 205,052.00 | 否 | |||
40,000,000.00 | 2014/12/31 | 2015/1/16 | 172,142.47 | 81,008.00 | 否 | |||
交通银行 | 70,000,000.00 | 2014/11/24 | 2015/2/10 | 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 703,068.49 | 未到期 | 否 | |
国开行 | 30,000,000.00 | 2014/12/10 | 2015/3/9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307,232.88 | 未到期 | 否 | |
85,000,000.00 | 2014/12/25 | 2015/3/26 | 890,054.79 | 未到期 | 否 | |||
110,000,000.00 | 2015/1/20 | 2015/4/21 | 1,151,835.62 | 未到期 | 否 | |||
合计 | 4,297,500,000.00 | - | - | - | 91,007,376.71 | - | - |
注1: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公告了购买了该笔银行理财的详细情况(公告编号:2013-054),原到期日期为2015年8月23日,预期收益为15,300,000.00元。该笔理财于2013年12月31日被银行提前终止,实际收益为2,724,657.53元。
注2: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公告了购买了该笔银行理财的详细情况(公告编号:2013-065),原到期日期为2014年1月8日,预期收益为1,361,095.89元。该笔理财于2013年12月6日被银行提前终止,实际收益为872,876.71元。
(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单位:元
委托方 | 资金 来源 | 投资金额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投资盈亏 金额 | 是否涉讼 | |
购买日期 | 赎回日期 | |||||||
上海国际信托 | 自有闲置资金 | 100,000,000.00 | 2014/03/20 | 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3,092,245.02 | 否 | |
100,000,000.00 | 2014/03/21 | — | 否 | |||||
-100,000,000.00 | 2014/03/26 | — | 否 | |||||
600,000,000.00 | 2014/04/04 | — | 否 | |||||
-100,000,000.00 | 2014/04/11 | — | 否 | |||||
-50,000,000.00 | 2014/04/14 | — | 否 | |||||
-100,000,000.00 | 2014/04/21 | — | 否 | |||||
-250,000,000.00 | 2014/04/25 | — | 否 | |||||
220,000,000.00 | 2014/04/29 | — | 否 | |||||
-200,000,000.00 | 2014/05/13 | — | 否 | |||||
-220,000,000.00 | 2014/05/15 | — | 否 | |||||
200,000,000.00 | 2014/05/16 | — | 339,489.07 | 否 | ||||
-150,000,000.00 | 2014/05/21 | — | ||||||
-50,000,000.00 | 2014/06/19 | — | ||||||
210,000,000.00 | 2014/07/15 | — | 89,020.99 | 否 | ||||
-100,000,000.00 | 2014/07/17 | — | 否 | |||||
-80,000,000.00 | 2014/07/17 | — | 否 | |||||
-30,000,000.00 | 2014/07/23 | |||||||
160,000,000.00 | 2014/08/07 | — | 289,040.22 | 否 | ||||
-100,000,000.00 | 2014/08/13 | — | ||||||
-50,000,000.00 | 2014/08/28 | — | ||||||
-10,000,000.00 | 2014/09/16 | — | ||||||
30,000,000.00 | 2014/12/29 | — | 32,328.44 | 否 | ||||
-30,000,000.00 | 2015/01/05 | — | 否 | |||||
中信信诚 | 91,000,000.00 | 2014/05/07 | 现金管理5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 56,903.02 | 否 | ||
-91,000,000.00 | 2014/05/13 | — | 否 | |||||
合计 | — | 0.00 | — | — | — | — | — | — |
注:根据《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关于“退出时信托资金的计算”约定,部分赎回的为有效的部分退出申请,只退出所申请的这部分投资本金,未结息,收益在全部退出时一并结清。
(三)其他信托计划
单位:元
委托方 | 投资金额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投资盈亏 金额 | 是否涉讼 | 公告编号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上海国际信托 | 50,819,863.01 | 2014/03/26 | 2014/07/22 | 无锡香樟园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535,616.44 | 1,555,136.99 | 否 | 2014-024 |
150,000,000.00 | 2014/03/27 | 2015/03/27 | 滨江新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3,200,000.00 | 未到期 | 否 | 2014-025 | |
100,000,000.00 | 2014/04/23 | 2016/04/23 | 上信雨润控股2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8,825,753.42 | 未到期 | 否 | 2014-038 | |
50,000,000.00 | 2014/04/29 | 2015/04/29 | 上信绿城香溢花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b4类 | 4,500,000.00 | 未到期 | 否 | 2014-040 | |
300,000,000.00 | 2014/04/29 | 2016/04/29 | 上信绿城香溢花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2类 | 55,876,438.36 | 未到期 | 否 | 2014-040 | |
中建投信托 | 50,000,000.00 | 2014/04/23 | 2016/04/23 | 中建投·南京六合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013,698.63 | 未到期 | 否 | 2014-039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100,000,000.00 | 2014/04/29 | 2015/04/29 | 外贸信托·富荣65号(长沙恒大雅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300,000.00 | 未到期 | 否 | 2014-040 |
中信信托 | 40,100,000.00 | 2014/04/29 | 2016/02/20 | 中信民生 7 号丹阳投资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 6,909,284.93 | 未到期 | 否 | 2014-041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200,000,000.00 | 2014/05/16 | 2015/05/16 | 外贸信托 ·富祥 25 号(佳兆业长沙梅溪湖项目)集合信托计划 | 18,600,000.00 | 未到期 | 否 | 2014-046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150,000,000.00 | 2014/05/22 | 2015/05/22 | 外贸信托·富荣38号(荣盛沈阳紫提东郡26-2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3,800,000.00 | 未到期 | 否 | 2014-047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78,000,000.00 | 2014/06/09 | 2015/12/16 | 外贸信托·启东城投中延工程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 | 11,030,054.79 | 未到期 | 否 | 2014-050 |
上海国际信托 | 80,000,000.00 | 2014/06/20 | 2016/06/20 | 上海信托·南通朝霞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XF1406) | 15,060,602.74 | 未到期 | 否 | 2014-052 |
上海国际信托 | 100,000,000.00 | 2014/07/18 | 2016/07/18 | 上海信托·淮安新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信-GD-1502) | 18,425,205.48 | 未到期 | 否 | 2014-059 |
上海国际信托 | 50,000,000.00 | 2014/07/11 | 2016/01/27 | 上海信托·淮安园林实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信-JD-9901) | 6,965,753.42 | 未到期 | 否 | 2014-059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150,000,000.00 | 2014/07/11 | 2015/06/18 | 外贸信托·鑫诚10号德州德达城投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 | 12,930,410.96 | 未到期 | 否 | 2014-059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81,870,000.00 | 2014/07/18 | 2015/01/15 | 外贸信托·富荣63号(珠江四季悦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4,355,287.67 | 12,433,972.60 | 否 | 2014-059/2015-005 |
中建投信托 | 14,900,000.00 | 2014/07/23 | 2015/09/10 | 中建投·江苏润科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554,825.21 | 未到期 | 否 | 2014-069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15,100,000.00 | 2014/07/25 | 2015/06/20 | 外贸信托·鑫城7号盘锦建投应收账款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B1类收益权 | 1,255,989.04 | 未到期 | 否 | 2014-069 |
中航信托 | 5,000,000.00 | 2014/08/13 | 2014/08/21 | 天启328号天玑聚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564.06 | 5,564.06 | 否 | 2014-076 |
上海信托 | 50,000,000.00 | 2014/08/29 | 2016/08/29 | 上海信托·咏恒投资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200,000.00 | 未到期 | 否 | 2014-076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50,000,000.00 | 2014/09/22 | 2015/11/01 | 外贸信托·湘潭市两型投公司信托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104,109.59 | 未到期 | 否 | 2014-076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50,000,000.00 | 2014/9/26 | 2015/4/29 | 外贸信托·富荣65号(长沙恒大雅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受益权) | 2,650,684.93 | 未到期 | 否 | 2014-084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100,000,000.00 | 2014/10/10 | 2015/7/10 | 外贸信托·富荣80号(福州世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105,479.45 | 未到期 | 否 | 2014-084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50,000,000.00 | 2014/11/3 | 2015/5/18 | 外贸信托·福州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四期开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443,287.67 | 未到期 | 否 | 2014-084 |
上海国际信托 | 70,000,000.00 | 2014/11/4 | 2015/11/4 | 上海信托·苏宁环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090,000.00 | 未到期 | 否 | 2014-084 |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 200,000,000.00 | 2015/1/21 | 2017/1/21 | 外贸信托·鑫诚26号·晋江城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0,054,794.52 | 未到期 | 否 | 2015-006 |
合计 | 2,335,789,863.01 | — | — | — | 306,792,841.31 | — | — |
八、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九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银行回单、理财产品不成立通知书;
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协议、银行回单;
5、国家开发银行国开理财201446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国开理财2014459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国开理财2015B012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委托投资理财协议、银行回单;
6、外贸信托·鑫诚26号·晋江城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说明书、合同、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