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01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长远发展,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从事家具电子商务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广东欧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取得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1、注册号:440681000641677
2、名称:广东欧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河滨北路景祥116号二楼
5、法定代表人:陈礼豪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6日
8、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钢铁、塑料、家具;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有利于全面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产业发展布局。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存在由于市场、技术、管理等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02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地被回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地被回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4)。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九江”)于2015年1月20日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九江镇”)《关于收回九江大同鱼苗场三宗地块的函》(江府函[2014]20号),并于2015年1月4日与九江镇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欧浦九江大同鱼苗场三宗地的处理意见
九江镇支付欧浦九江2,678万元补偿费,收回位于大同鱼苗场的三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合共102.8922亩)。
二、协议书主要内容
1、欧浦九江同意甲方收回欧浦九江位于南海区九江镇九樵路大同鱼苗场地段的三宗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三宗土地收回的土地面积合共68,594.8平方米(折合102.8922亩)。
2、欧浦九江同意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被收回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资料移交给甲方。
3、九江镇同意支付收回土地补偿款2,678万元。该补偿费包括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土地补偿、地上(下)建(构)筑物补偿及搬迁、安置等一切补偿。
4、九江镇同意支付上述被收宗地补偿款给欧浦九江。欧浦九江收取全部补偿款的同时必须开具收款凭证给九江镇,确保付款和收款过程合法有效。
5、在协议书签订前,欧浦九江与他方签订的、与协议书所涉土地有关的合资合作、出租、抵押贷款及基建施工、房产买卖等一切合约、合同及所确立的法律关系由欧浦九江负责解除并承担相关责任,因上述土地而涉及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责任也由欧浦九江负责,与甲方无关。
6、欧浦九江未能按协议书规定交回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资料、按期移交土地给甲方,九江镇未能按协议书规定落实支付补偿费给乙方均属违约,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前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上述地块土地购置款2,678万元。截至目前,拟在该地块实施的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尚未进行建设,该地块土地账面净值为2,578万元,欧浦九江收到九江镇上述土地补偿费2,678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本次土地收回预计增加公司当期非经常性损益100万元。鉴于本次土地使用权被回收,拟在该地块建设的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和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已无法实施,公司正在就该地块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进行讨论,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