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15-004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 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根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 年1 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已披露《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公告》(2014-041号公告)。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事项以及股东大会对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授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实施方式详见《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补充公告》。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议案将不再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唐文忠、郭庆旺、吴明德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15-005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信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了《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公告》(2014-041号公告)。
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同时把握市场机遇推动募投项目尽快实施,根据公司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项以及股东大会对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授权范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对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即调整“金融电子支付及服务产业化项目”和“自主安全的物联网技术及应用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方式,改为主要由航天信息母公司负责实施,其他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变。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前后的具体实施方式
(一)金税产业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
本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二)金融电子支付及服务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原实施方式详见《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公告》(2014-041号公告)。
调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中的金融安全芯片产业升级子项目、金融电子支付终端产业升级子项目、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子项目,由航天信息母公司负责实施;金融IC卡产业升级子项目主要由航天信息母公司负责实施,其中金融IC卡生产线升级改造由控股子公司深圳德诚信用咭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诚”)负责实施。
对于金融IC卡生产线升级改造,航天信息将使用1,000万元募集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投入深圳德诚,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用于金融IC卡生产线升级改造。深圳德诚的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以委托贷款方式同比例提供贷款,贷款利率与航天信息向深圳德诚提供贷款的利率相同,用于补充深圳德诚的流动资金。
(三)自主安全的物联网技术及应用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原实施方式详见《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方式的公告》(2014-041号公告)。
调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全部由航天信息母公司负责实施。
(四)金融电子支付及服务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调整实施方式的原因及影响
在原实施方式下,公司开展“金融电子支付及服务产业化项目”、“自主安全的物联网技术及应用产业化项目”时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分别为上海爱信诺航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德诚信用咭制造有限公司、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5家子公司”)。
就原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方式,公司与5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进行了多轮沟通,受制于少数股东的自身经济实力有限无法为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等因素,为在把握市场机遇的同时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决定调整金融电子支付及服务产业化和自主安全的物联网技术及应用产业化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改为主要由航天信息母公司负责实施。
经详细论证,航天信息母公司具备实施“金融电子支付及服务产业化项目”和“自主安全的物联网技术及应用产业化项目”的技术基础、资质基础、客户及营销基础。该两项目调整为主要由航天信息母公司实施后,将使得航天信息母公司充分掌握金融电子支付和物联网板块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有利于在航天信息已有的市场基础上充分结合客户、渠道网络和服务优势,就金融支付和物联网领域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推广。
在调整后的具体实施方式下,“金融电子支付及服务产业化项目”和“自主安全的物联网技术及应用产业化项目”的效益情况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能够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