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5-02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8,366,48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月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原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制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送股29,516,801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由原非流通股股东支付1.00股的股份,对价股份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2)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155,553,541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27股转增的股份,折合成送股方式对价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75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2006年6月20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
2006年7月13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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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董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 公司相关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月28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8,366,48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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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冻结的股份数量包括冻结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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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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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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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次长航凤凰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我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贵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