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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合作设立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南院(暂定名)公告
    2015-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5-009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合作设立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南院(暂定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5年1月27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医诚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诚”)与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以下简称“齐一院”)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初步合作意向:

      1、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营利性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南院(暂定名,以下简称“新医院”),其中:上海医诚拟以现金出资,占新医院53%的股权;齐一院(或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拟以土地、建筑物、相关实物等资产出资,占新医院47%的股权。

      2、新医院拟定位于特色医疗,实现大专科、小综合,并将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

      3、新医院拟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新医院将设置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负责新医院的重大决策;新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其中:董事长由上海医诚委派人员出任,院长由齐一院院长兼任。

      新医院的具体经营管理模式由双方按照章程约定执行。

      4、双方拟共同出资在齐齐哈尔市注册成立一家药械公司,其中:上海医诚拟占51%的股权、齐一院(或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拟占49%的股权;药械公司将主要负责对齐一院及新医院的药品、器械、耗材、设备供应链进行统一管理,通过集中采购方式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齐一院及新医院的医药器械采购的成本。

      5、合作期限:自最终投资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首期合作不少于10年,到期另行商议。

      6、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期限届满,自动失效。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在取得各自上级主管部门或有权机关的批准后签署最终投资合作协议。在最终投资合作协议签署前,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向记载,不构成投资承诺。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齐齐哈尔市系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齐一院为齐齐哈尔市最大规模的公立医院之一,是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区最大的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医疗保健中心和急诊急救中心。齐一院率先在黑龙家省西北部地区开辟了肿瘤放射治疗、伽玛刀治疗、介入治疗、美容激光治疗、眼底激光治疗、血液净化治疗、保健体检、ICU重症监护、康复医学、螺旋CT诊断、ECT诊断、生殖医学、风湿病科、血管外科、医院信息化管理等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的医疗新领域,拥有省级重点专科9个,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级重点学科梯队2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医疗品牌优势享誉省内外。2011年,齐一院被黑龙江省卫生厅确定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区域性医疗中心。2013年,齐一院编制床位数为1,500张。

      三、本次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合作系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探索混合所有制医院办院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本集团医疗服务业务的区域布局,推动本集团医疗服务业务的发展。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海医诚与齐一院就本次合作之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事项须以双方签署最终投资合作协议、并以该协议约定事项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