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飞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1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654 | 飞乐股份 | 2015/2/2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作进一步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时间:2015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654 | 飞乐投票 | 1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1.01 | 涂国身 | 1.01 |
1.02 | 周侠 | 1.02 |
1.03 | 吴志明 | 1.03 |
1.04 | 吴巧民 | 1.04 |
1.05 | 于东 | 1.05 |
1.06 | 邱忠成 | 1.06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杨金才 | 2.01 |
2.02 | 郝军 | 2.02 |
2.03 | 秦永军 | 2.03 |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3.01 | 王蕾 | 3.01 |
3.02 | 谭影 | 3.02 |
3.03 | 肖敏 | 3.03 |
(三)表决意见
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及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1.01 | 涂国身 | 1.01 | 600 | 100 | 200 | |
1.02 | 周侠 | 1.02 | 0 | 100 | 200 | |
1.03 | 吴志明 | 1.03 | 0 | 100 | 200 | |
1.04 | 吴巧民 | 1.04 | 0 | 100 | 0 | |
1.05 | 于东 | 1.05 | 0 | 100 | 0 | |
1.06 | 邱忠成 | 1.06 | 0 | 100 | 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三、 除了上述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2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肇嘉浜路500号好望角大饭店五楼承嘏厅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1日
至2015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6)人 |
1.01 | 涂国身 | √ |
1.02 | 周侠 | √ |
1.03 | 吴志明 | √ |
1.04 | 吴巧民 | √ |
1.05 | 于东 | √ |
1.06 | 邱忠成 |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2.01 | 杨金才 | √ |
2.02 | 郝军 | √ |
2.03 | 秦永军 | √ |
3.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3)人 |
3.01 | 王蕾 | √ |
3.02 | 谭影 | √ |
3.03 | 肖敏 | √ |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