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5-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 年1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 年1月20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案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案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修订案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在2014年度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20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有关规定,以上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5-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3月27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4月2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总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共13亿元。具体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华兴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提供担保。
由于三家银行对公司授信方案的批复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信方案发生了变更,根据三家银行出具的授信批复,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在2014年度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20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
本项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14年度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20亿元,以实际出账额度为准。详情如下:
(一)关于2014年度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融资事项
1、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同意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关于2014年度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融资事项
1、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由公司为以上额度提供担保。
(三)关于2014年度公司在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融资事项
同意公司向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和开具各类保函、票据业务等信贷业务,由公司所属子公司市政总公司为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额度中不超过1亿元额度可转授信给市政总公司使用,转授信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于担保事项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以实际出账额度为准。
(一)被担保人市政总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60,8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20号证券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江建
公司类型:独资(股份公司投资)
主营业务: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
经营范围:大型市政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承建(包括房建、公路、机场、地铁、桥梁、水电设备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资信等级:AA
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52,196.41万元,负债379,916.6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7,887.13万元),净资产172,279.76万元,资产负债率68.80%。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2,578.91万元,利润总额7,130.95 万元,净利润5,977.70 万元。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35.596896亿元,本次担保金额11亿元,合计46.5968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8.23%。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各公司使用额度时担保事项具体安排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方: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市政总公司
4、银企合作进程: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三、对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鉴于市政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3、《公司董事会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决议目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