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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2015-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15-003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13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874创业环保2015/3/6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投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新网投系统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启用。现就新网投系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3月13日 14点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13日

    至2015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874创业环保2015/3/6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确定刘玉军先生、曹硕女士董事薪酬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2)人
    2.01关于选举刘玉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曹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确定刘玉军先生、曹硕女士董事薪酬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1关于选举刘玉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曹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2)人
    2.01刘玉军 
    2.02曹硕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2.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刘玉军1002000 
    2.02曹硕100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