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提案的公告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5-00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上的公告。
2015年1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控股”,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晨鸣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93,003,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3%)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函》。提请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并灵活有效地利用香港和深圳两地融资平台,在考虑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之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股东大会,待本议案于股东大会获公司股东批准后,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以一般性授权的形式并按照其条款,配发、发行及/或处理新增的A股及/或B股及/或H股及/或优先股,并就该等A股、B股、H股及/或优先股作出、授予或订立要约、协议、购股权或其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等),而所涉股份数量(按下文1(2)所述情况计算)不超过本公司于本一般性授权获股东批准之日已发行A股、B股、H股各自数量的20%。
关于一般性授权的特别决议如下:
1、在符合下文(1)、(2)及(3)段所列条件的前提下,谨此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所有权限,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新增的A股及/或B股及/或H股及/或优先股,并就该等A股、B股、H股及/或优先股作出、授予或订立要约、协议、购股权及其它权利;
(1) 该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惟董事会获授权可于有关期间内就该等A股、B股、H股及/或优先股作出、授予或订立要约、协议、购股权或其它权利,而该等事项需要或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之后才能行使的除外;
(2) 董事会拟配发、发行及/或买卖,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及/或买卖的A股及/或B股及/或H股及/或优先股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已发行的A股及/或B股及/或H股各自总数的20%;及
(3) 董事会应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法律法规、本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及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相关中国政府机关所有必要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
2、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1) 本特别决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2) 本特别决议案通过后12个月届满当日;及
(3)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特别决议案所赋予董事会的授权当日。
3、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各执行董事及/或董事会秘书根据本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等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公司《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改,以反映本公司新的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如涉及),以及采取任何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办理任何登记备案手续等)以实施依据本特别决议案所实施的股份发行。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晨鸣控股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且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提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15-00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上的公告。
2015年1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函》(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该提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3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2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5年2月12日15:00—2015年2月13日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3.1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3.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3.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3.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3.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3.6回购条款
3.7表决权的限制
3.8表决权的恢复
3.9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3.10评级安排
3.11担保安排
3.12本次优先股发行后转让的安排
3.13募集资金用途
3.14本次发行优先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优先股发行后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请见2014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网站(www.chenmingpaper.com)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公司相关公告。
9、审议关于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以上除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外,其他均为特别决议案。
六、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等。
七、参与现场投票股东的登记办法
1、拟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资本运营部,方为有效。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八、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九、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3、联系电话: 0536-2158008 传 真:0536-2158977
邮 编:262705 联系人:肖鹏、袁西坤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 股 量 | 股东代码 |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 ||||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章) | 年 月 日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表决 序号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普通决议案一项 |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 | |||||
特别决议案七项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 2 | |||||
3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 3 | |||||
3.1 | 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 3.1 | |||||
3.2 |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 3.2 | |||||
3.3 |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 3.3 | |||||
3.4 | 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 3.4 | |||||
3.5 | 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 3.5 | |||||
3.6 | 回购条款 | 3.6 | |||||
3.7 | 表决权的限制 | 3.7 | |||||
3.8 | 表决权的恢复 | 3.8 | |||||
3.9 | 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 3.9 | |||||
3.10 | 评级安排 | 3.10 | |||||
3.11 | 担保安排 | 3.11 | |||||
3.12 |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转让的安排 | 3.12 | |||||
3.13 | 募集资金用途 | 3.13 | |||||
3.14 | 本次发行优先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3.14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 4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5 | |||||
6 | 关于优先股发行后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的议案 | 6 | |||||
7 | 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7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 |||||
特别决议案一项(新增提案) | |||||||
9 | 关于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9 | |||||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受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三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88。
2、投票简称:“晨鸣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晨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元) |
总议案 | 全部下述九个议案 | 100.00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 2.00 |
3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 3.00 |
3.1 | 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 3.01 |
3.2 |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 3.02 |
3.3 |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 3.03 |
3.4 | 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 3.04 |
3.5 | 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 3.05 |
3.6 | 回购条款 | 3.06 |
3.7 | 表决权的限制 | 3.07 |
3.8 | 表决权的恢复 | 3.08 |
3.9 | 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 3.09 |
3.10 | 评级安排 | 3.10 |
3.11 | 担保安排 | 3.11 |
3.12 |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转让的安排 | 3.12 |
3.13 | 募集资金用途 | 3.13 |
3.14 | 本次发行优先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3.14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优先股发行后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9.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488、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晨鸣B 公告编号:2015-00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境外
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上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①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2015年2月13日(公司同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后召开)
②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2015年2月13日(公司同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B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后马上召开)
3、会议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晨鸣集团研发中心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1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1.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1.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1.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1.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1.6回购条款
1.7表决权的限制
1.8表决权的恢复
1.9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1.10评级安排
1.11担保安排
1.12本次优先股发行后转让的安排
1.13募集资金用途
1.14本次发行优先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1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1.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1.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1.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1.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1.6回购条款
1.7表决权的限制
1.8表决权的恢复
1.9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1.10评级安排
1.11担保安排
1.12本次优先股发行后转让的安排
1.13募集资金用途
1.14本次发行优先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
1、截至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等。
(二)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另行发布的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
四、登记方法
(一)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
1、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资本运营部,方为有效。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
拟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 股股东,详情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的2015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及回条。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类别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3、联系电话:0536-2158008 传 真:0536-2158977
邮 编:262705 联 系 人:肖鹏、袁西坤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
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 股 量 | 股东代码 |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 ||||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章) | 年 月 日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境
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表决 序号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特别决议案两项 | ||||||
1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 1 | ||||
1.1 | 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 1.1 | ||||
1.2 |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 1.2 | ||||
1.3 |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 1.3 | ||||
1.4 | 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 1.4 | ||||
1.5 | 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 1.5 | ||||
1.6 | 回购条款 | 1.6 | ||||
1.7 | 表决权的限制 | 1.7 | ||||
1.8 | 表决权的恢复 | 1.8 | ||||
1.9 | 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 1.9 | ||||
1.10 | 评级安排 | 1.10 | ||||
1.11 | 担保安排 | 1.11 | ||||
1.12 |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转让的安排 | 1.12 | ||||
1.13 | 募集资金用途 | 1.13 | ||||
1.14 | 本次发行优先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1.14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 ||||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受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