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5-007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东方银星于2015年1月14日因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始公司股票停牌,2015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银星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东方银星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等公告,1月24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银星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及《东方银星关于因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的公告》。
2、东方银星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10:00-11:3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了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
3、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4、东方银星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2015年1月30日)起的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东方银星”)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10:00-11:3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具体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预先于201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东方银星关于因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李大明先生、董事会秘书温泉先生、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代表苏伟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史玉文先生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上,针对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本公司、交易对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对终止重组事项的主要问题及回答情况如下:
1、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公司目前有何发展计划呢?
公司回答:重组终止后,公司仍将以建材贸易为主营业务持续经营,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同时,公司将围绕现有主营业务积极拓展业务并努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投资者提问:公司未来有其他的重组方案吗?
公司回答:公司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投资者提问:公司业绩这么差,重组又失败,接下来会不会被ST?面对重组失败接下来公司发展有什么计划?
公司回答:公司已经发布了2014年度盈利预测,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接下来,公司仍将以建材贸易为主营业务持续经营,同时努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4、投资者向交易对方代表提问:重组失败原因就仅仅是因为股东内斗么?还有其他原因么?现在确定是转投宏磊股份了么?
苏伟(交易对方代表)回答:您好!重组终止的原因见上市公司公告。我公司股东已与东方银星签署了终止重组的协议并已公告。之后已经与宏磊股份签署了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东珠景观资产的协议。
5、投资者提问:之前一直是豫商集团在公开反对这次重组,为什么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主动终止重组?是否为了缩短再次卖壳的期限?三个月后是否会有新的重组计划?
公司回答:因公司股东之争及豫商集团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无法在重组预案发布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正式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因此,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未来有相关计划和安排,公司将会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投资者提问:2015年1月23日宏磊股份公告了和东珠景观资产重组交易的预案,同日贵司也发布了终止重组的公告。东珠景观应早就与宏磊股份达成协议,请问公司为何拖延那么久才公告?
公司回答:我司与东珠景观股东于1月13日即达成了终止重组的一致意见,宏磊股份与东珠景观股东于1月21日签署了重组协议。相关程序性文件请见双方有关公告,不存在拖延公告的问题。
7、投资者向交易对方代表提问:贵司早就和宏磊股份签订了协议,为什么东方银星这边的公告这么晚才出来?
苏伟(交易对方)回答:我司股东与东方银星于1月13日即达成了终止重组一致意见,东方银星在13号进行了公告并停牌,宏磊股份于1月21日与东珠景观股东签署了重组协议。相关程序性文件请见双方有关公告,不存在拖延公告的问题。
8、投资者提问:公司未来还是主营还是依靠关联公司卖卖建材吗?是否会扩大经营范围?
公司回答:公司一直在努力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若有好的经营项目,公司会考虑扩大经营范围。
9、投资者提问:银星智业集团及关联企业欠东方银星的地皮款,苗木款已被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二年在年报上出具非标意见,为何至今没有解决?
公司回答:公司与银星集团及其他交易方形成的该些款项均为正常交易形成的预付款项,预付款形成原因公司在历年年报中均有披露,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公司转型,因此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公司也对这些未完成的经营活动进行了安排,现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终止,为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原进行的交易仍将继续履行。
10、投资者提问:公司什么时候复牌
公司回答: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之后,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如果获得批准,公司股票将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情况公告的当日复牌。
二、公司股票复牌提示
鉴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和事项已经完成,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三、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5年1月30日)起的 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其他提示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