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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1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王建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向东代为出席会议;董事康敬成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伟民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文中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吾满江?艾力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胡本源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伟民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5-004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担保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2015年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或其他债务融资市场等方式进行融资,预计公司201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103亿元人民币。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5年度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5-005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东升、向东、陆伟、侯伟、王建军、韩士发已回避表决。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5-00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2015年天然气终端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5-00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2015年天然气终端项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文中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吴晓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蕾,女,汉族, 196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拥有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二十五年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高层管理经验和丰富的资本市场、金融市场投行运作实践经验;拥有中国第一批香港联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质和中国第一期独立董事资质。兼任过多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管理咨询顾问。曾受招商银行委派出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历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深圳市管理咨询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改革》理事会理事。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5-008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年度实际新增融资总额79.72亿元人民币,占2014年初计划融资总额的79.72%;

      ●2015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118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2015年度在控制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2%的前提下,融资总额最高不超过 65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2014年节余融资额度20.28亿元,2015年新增额度44.72亿元;

      ●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4年度融资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确定2014年度计划融资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末,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实际新增融资总额79.72亿元,占2014年初计划融资总额的79.72%。

      二、 2015年投资框架计划

      2015年,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结合国内、国际能源发展的新趋势,公司充分应对市场形势,依托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抓住机遇,为确保2015年重点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拟制定2015年度投资框架计划与融资计划如下:

      (一)总体原则:

      1、保障公司2015年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重点确保LNG、煤炭、甲醇和油品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所需;

      2、保障公司2015年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重点确保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红淖铁路、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气、江苏启东LNG物流中转基地、LNG加注站建设和哈密淖毛湖煤矿等项目建设所需。

      (二)投资框架内容:

      1、哈密1000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44亿元人民币

      用于哈密1000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2015年粉煤干馏试验装置,以及污水处理、蒸汽管线、结转工程款、蒸发池及其他费用支出。

      2、红淖铁路项目:25亿元人民币

      用于红淖铁路项目红柳河至淖毛湖矿区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及其他费用支出。

      3、天然气板块整体投资项目:15亿元人民币

      用于2015年度天然气板块整体在天然气终端建设:包括收购及新建站点设计、城市管网建设及其它费用支出。

      4、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气项目:12亿元人民币

      用于准东喀木斯特年产40亿方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1200万吨/年阿拉安道南矿井煤矿项目及其他费用支出。

      5、煤炭板块整体投资项目: 6亿元人民币

      用于煤矿地面生产系统土建、设备及其他结转,环保投资、火车快装及输煤系统、信息调度工程;哈密物流淖柳公路二期尾款、重卡维修站项目;瓜州物流新扩建项目及其他费用支出。

      6、江苏启东LNG物流中转基地:6亿元人民币

      用于江苏启东LNG物流中转基地储罐基础施工、储罐材料、储罐安装、引桥施工、码头施工、码头、引桥工艺管线卸料臂等材料采购、陆域工艺设备采购、安装、总图工程及其他费用支出。

      7、广汇石油公司:3亿元人民币

      用于广汇石油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油气项目投资及其他费用支出。

      8、哈密新能源工厂:3亿元人民币

      用于哈密新能源工厂锅炉烟气脱硝技术改造、锅炉喷燃烧嘴改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地下连续墙技术改造及其他费用支出。

      9、其它项目投资:4亿元人民币

      用于甘肃宏汇项目投资、公司整体信息化建设、宁夏中卫安装工程材料款等支出。

      以上项目2015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118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三、2015年度融资计划

      参照公司2014年度融资情况,结合公司201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定《公司2015年度融资计划》如下:

      (一)、资金需求:

      除公司自筹外,在控制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2%的前提下,通过上述方式融资总额最高不超过 65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2014年节余融资额度20.28亿元,2015年新增额度44.72亿元。

      (二)、融资计划

      1、在融资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2015年授信额度内的金融产品。

      2、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或其他债务融资等方式新增融资35亿元;

      3、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新增融资不超过30亿元;

      4、2015年公司不排除以股权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方式及数额以实施核准生效为准。

      上述融资计划为2015年度预计总额,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适度调整2015年度各项目的实际融资额度,公司年末融资余额不超过融资计划总额度。

      (三)、担保方式

      1、用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3、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四、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015年预计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103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921,016.62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 年度融资计划,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等方式新增融资 65亿元,即公司2015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3亿元,公司实际发生担保余额根据实际贷款金额确定。具体如下:

      ■

      上述对外担保预计为2015年度预计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公司担保金额可内部调剂使用。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担保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陆伟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褐煤热解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兰炭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09,589.04万元,负债总额278,545.26万元,净资产31,043.78万元,营业收入为20.31万元,净利润-374.80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陆伟

      经营范围:危险品2类1项道路运输(限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第三类易燃液体第1项低闪点液体、第二类第1项、第二类第2项、第二类第3项、第三类易燃液体第2项中闪点液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3项高闪点液体批发,煤炭批发,液体天然气、燃气设备销售、租赁,房屋租赁代理服务,城市能源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4,003.56万元,负债总额23,685.52万元,净资产20,318.04万元,营业收入为22,602.52万元,净利润39.51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3,400万元

      注册地址: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向东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范围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原煤开采、销售(仅限分支机构)。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煤化工产品生产。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02,925.41万元,负债总额834,224.55万元,净资产368,700.87万元,营业收入为224,229.74万元,净利润49,885.40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其94%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6,652.44万元

      注册地址:鄯善县火车站镇铁路北侧石化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经营范围有效期以自治区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危险货物运输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具体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以道路运输许可证为准);液化天然气的生产、销售(具体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以自治区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只限其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审批项目除外):燃气管网工程建设(以资质证书为准)。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租赁;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应用技术的咨询;液化天然气专用储运设备及配套备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汽车配件、燃气设备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44,162.21万元,负债总额167,913.10万元,净资产276,249.11万元,营业收入为238,816.50万元,净利润32,432.83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其98.12%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富蕴县一区赛尔江路33-1-1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煤炭和煤炭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工程的投资;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设备租赁,天然气的开发和应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7,910.25万元,负债总额137,249.18万元,净资产40,661.08万元,营业收入为4.08万元,净利润-268.30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蒋志翔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煤制品技术咨询。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310.42万元,负债总额321.27万元,净资产19,989.15万元,净利润-10.85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子公司。

      7、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况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石油产业的投资;石油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40,029.35万元,负债总额364,840.44万元,净资产175,188.91万元,营业收入为15,877.86万元,净利润62,201.17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伊吾县淖毛湖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设施技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设备租赁;铁路专用设备租赁、安装;铁路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94,021.82万元,负债总额384,017.93万元,净资产110,003.90万元,营业收入为0.5万元,净利润-271.27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82.30%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酒泉市瓜州县柳沟火车站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辉

      经营范围:公路、铁路运输及综合服务(仓储、装卸、计量、加工等);煤炭、煤制品、煤化工产品;矿产品、水泥、钢材、建材销售(所有前置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66,069.80万元,负债总额48,804.87万元,净资产117,264.93万元,营业收入为24,269.43万元,净利润-163.22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哈密市建国北路216号哈密地区运管总站综合办公楼北侧第五层

      法定代表人:韩士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范围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道路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向煤炭、煤化工企业投资;公路收费养护;矿产品购销;运输代理服务;房屋、站点租赁。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8,728.51万元,负债总额76,444.07万元,净资产32,284.44万元,营业收入为48,958.76万元,净利润7,414.83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融资计划,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或其他债务融资市场等债权方式进行融资,预计公司201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103亿元人民币。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2015年度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921,016.62万元人民币,其中:

      1、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20,275.54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年)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0.51%,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2、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余额为741.08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年)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07%。因该笔担保金额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诉讼案件,目前该诉讼案件二审已审理完毕,双方就案件已经基本达成和解意向。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宋东升、向东、陆伟、侯伟、王建军、韩士发已回避表决;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5年1月2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东升、向东、陆伟、侯伟、王建军、韩士发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

      3、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2015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500万元,较2014年度增加1,699.91 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大漠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生态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生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及生态环境治理经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工程款200万元。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华侨宾馆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旭文

      注册资本:2,01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饮食服务,理发,足浴,烟酒零售。一般经营项目:旅游用品、日用百货销售,翻译,房屋租赁,会议服务。

      住 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768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多年饮食住宿服务业,有丰富的餐饮服务经验,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员工餐费及业务招待费250万元。

      3、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庭园绿化,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商务中心,中国民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社会经济咨询,国内各类广告发布、设计、制作、代理,非占道停车服务。

      住 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8号广汇大厦10楼A座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从事多年的物业管理,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物业费400万元。

      4、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建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类低压力容器,二、三类中、低压力容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移动罐式集装箱设计、制造和销售;化工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和服务;有色金属(贵金属除外)、钢材的销售;场地、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广西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大型的LNG低温贮运设备制造厂家,主要生产一、二、三类压力容器、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及各类低温容器储槽。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与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530万元,其中:采购设备、储罐500万元,储罐维修30万元。

      5、桂林市广汇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军

      注册资本:3,087.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泵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住 所:桂林市芦笛路87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泵制造及机械设备制造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备件550万元。

      6、新疆大乘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铁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电产品、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建材、灯光音响设备、五金交电、消防器材及安防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及软件开发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及配件并由该公司负责设备安装,预计产生关联交易900万元。

      7、新疆新标紧固件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新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各类紧固件、工业水泵、农业水泵、低压阀门、非标准件、模具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电器、钢材的销售;泵类产品技术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 所:乌鲁木齐市沙区西山路160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具有生产专业紧固件经验的多年老厂,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备件900万元。

      8、新疆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建群

      注册资本:6,68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第三类低、中压容器、汽车罐车(含低温绝热罐体)罐式集装箱(含低温绝热罐体)。化工机械及配件生产、销售;园区内物业管理(限本企业);房屋租赁;销售:化工产品、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南路469号广汇工业园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生产低温压力容器生产经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与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共计850万元,其中:采购设备、钢材600万元;向该公司租赁房屋、接受罐箱维修服务250万元。

      9、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卢翱

      注册资本: 21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汽车备件租赁;金融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47号1栋1至6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备汽车租赁资质,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租赁汽车2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定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15年度预计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三)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015年天然气终端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2年进入液化天然气(LNG)清洁能源产业后,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业务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目前已在疆内外建成百余座加注站,并有丰富的民用管网用户及工业用户资源。随着国家能源战略调整及环境保护政策的逐步落实,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消费量将进一步扩大。为寻求天然气领域新的市场空间、利润空间,公司调整天然气终端市场开发思路,从专注于天然气加工生产的供应商,转变为天然气贸易商。在已有加注站、民用管网及工业用户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全国范围内尤其是西北地区和东南沿海区域的加注站建设和民用管网建设。积极拓展管道气未覆盖区域市场,扩大外购气源业务和海气贸易。抓紧国内LNG市场竞争整合机遇期,加大自建和并购项目与规模性扩张。公司上下强化市场开发意识,创新市场开发理念,明确市场开发目标,力争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天然气终端运营商之一。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发展天然气板块业务,提升公司天然气业务盈利能力,2015年公司计划投资15亿元用来开发终端市场,主要用于加注站收购、合作及投资建设(含民用管网)。具体投资如下:

      1、2015年公司计划在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甘肃、青海、四川、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安徽、贵州、天津、江苏、浙江、湖南等地自建终端项目。计划全年完成新建站66座,跨年建站15座,以及城市管网、CNG母站项目建设。

      2、利用收购、并购项目等模式加大终端市场整体规划布局,预计新收购加注站30座。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用等天然气广泛应用领域,加大终端市场的收购、并购项目的参与,通过挖潜、论证、洽商工作扩大终端市场规模。在优先保证自产天然气在有效的经济运输半径内销售,同时积极寻找和获取公司以外的天然气资源,包括海气、管道气等气源。大力开发和积极引入第二气源拓展终端市场,特别是远离新疆的市场,尽最大可能就近获取更具经济性的第二气源,并以此作为主力气源。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2015年天然气终端市场建设计划

      2015年计划投资15亿元,用于投资建设、合作、收购加注站(含民用管网),开发工业用户量。

      2、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发展能源产业的政策

      天然气产业被列为国民经济鼓励发展的重要产业,国家制定了“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此外,国家在能源建设方面,要求使用清洁能源,并逐步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比例。2013年发改委曾表示,将于2015年年底之前,将存量气上调至与增量气价格同步,按照规划,我国非居民用气将有新的上涨空间。

      (2)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014年,我国天然气供需基本平衡,对外依存度32.4%,一次能源消费占比6%;城市燃气、工业用气量持续增长。经济低迷、价改深入及油价下跌等因素影响,预计2015年绝对消费量同比增长8.6%,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至6.3%。2015年天然气需求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环渤海、西南及东南沿海地区,受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影响,长三角和环渤海需求增幅最大。

      公司加注站项目重点选择高速公路、城乡主要干道、连接铁路、机场、主要旅游景点和重要产业基地等交通要线及矿产资源丰富的矿区建设;选择气源紧缺边远城镇或部分二、三线城市建设L-CNG/民用加注站和调峰应用站;在新疆重点地区建设加注站的同时,已通过河西走廊向甘肃、青海、四川、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安徽、贵州、天津、江苏、浙江、湖南等内地省市进行推广建设,拥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公司投资建设天然气终端项目的优势

      公司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供应格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LNG工厂已经初见成效,中游通过自建公路,建成并使用中哈跨境天然气管线,控股修建红淖铁路,在甘肃柳沟、宁夏中卫、江苏启东投资建设物流中转基地对上游产品的运输起到有效支撑。

      在经济下行、油价低位的大背景下,预计2015年,进口LNG价格将继续维持低位,随着国内陆上天然气的增产,LNG进口价格不排除进一步下降的可能,进口LNG沿长三角、环渤海、西南及东南沿海地区国内贸易业务的利润空间将进一步提高。江苏启东LNG外购销售项目则可能获得更多低价LNG进口资源,利润空间也将进一步提高。

      3、财务评价

      根据2013年、2014年加气站单站核算的实际现况,结合每个站点实际投资及气量销售实际情况,基本可评估测算站点投资回收期汇报如下:

      ■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及投资概算

      2015年计划天然气终端项目投资15亿元(含民用管网),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筹,并已列入公司2015年总体投资框架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执行。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15年天然气终端项目建设规划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充足的气源保障,及完善的全产业链供应格局,使公司专注清洁能源发展领域,立志于继续做强天然气板块业务,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对终端项目的投资能够提升公司价值,创造社会财富,公司将全力以赴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促进能源绿色发展,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15-00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2月17日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16日

      至2015年2月17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15:00时至2015年2月17日15:00时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及2014年10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5年2月12日、13日北京时间10:00-18:00;

      4、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5年2月13日18:00时)。

      六、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下午15:00时至2015年2月17日下午15:00时止。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1之《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2之《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查询。

      (二)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附件:

      1、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2、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3、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方式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02月16日15:00至2015年02月1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方式二: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 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058-058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5年1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黄儒卿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琳已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2015-00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