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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0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5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参见2015-009号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拟于2015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5-010号。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0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臻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百利房地产”)拟接受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产”)通过中信银行上海普陀支行(以下简称“中信上海普陀支行”)提供的不超过14.3亿元的委托贷款(“本次交易”,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臻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925号204室

    (五)主营业务: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六)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臻百利房地产100%的股权

    (七)目前负责开发项目情况

    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土地年限(年)
    杨浦区平凉社区03F5-01(平凉街道47街坊)地块东至:兰州路,南至:福宁路,西至:齐齐哈尔路,北至:丹阳路20,527居住用地2.535%70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信资产拟通过中信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向臻百利房地产提供不超过14.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委托贷款年利率不超过9%。公司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臻百利房地产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臻百利房地产为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臻百利房地产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14.3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79.45亿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1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1日~3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5年2月27日前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5年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671阳光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1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2080030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授权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1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

    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

    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公司拟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上限不超过3亿元(有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指子公司,不包含公司,下同)员工同时委托兴证资管成立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计划”),该计划上限不超过3亿元(参见公司2014-085号公告)。

    现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将上述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成交股数

    (股)

    成交均价

    (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比例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17,137,23214.111.33%
    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计划15,192,52414.091.18%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控股股东及附属公司员工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