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一五年度第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0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二○一五年度第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八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本公司良性发展,董事会同意在境内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人民币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
2、同意境内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具体融资方案为:
(1)拟发行规模:不高于40亿元人民币;
(2)拟发行利率:由市场定价确定;
(3)拟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本公司中期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本公司银行借款及到期中期票据,改善本公司债务权益结构,以及永续中票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
3、同意授权总裁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按照核准机关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注册发行本次永续中票的具体条款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及市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本次永续中票实际发行的规模、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4、同意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5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了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15-002),公司定于2015年3月3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2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大股东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国际”)提交的《关于向中集集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拟提请本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任何种类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及第(二)款发行公司债券,上述事项需获得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批准。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本公司良性发展,董事会同意在境内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人民币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
2、同意境内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具体融资方案为:
(1)拟发行规模:不高于40亿元人民币;
(2)拟发行利率:由市场定价确定;
(3)拟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本公司中期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本公司银行借款及到期中期票据,改善本公司债务权益结构,以及永续中票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
3、同意授权总裁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按照核准机关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注册发行本次永续中票的具体条款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及市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本次永续中票实际发行的规模、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及本公司章程第84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日期,招商局国际持有公司股份679,927,917股,占公司总股本25.44%。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查,认为招商局国际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经修订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CIMC]2015-005)。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0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了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15-002)。
2015年2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大股东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国际”)提交的《关于向中集集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拟提请本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的临时提案。招商局国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79,927,917股,占公司总股本25.44%。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的公告《关于增加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5-004)。
招商局国际提出的增加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以上情况,现对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日15:00 至2015年3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2015年2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各议案关联股东需分别回避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公司将于2015年1月31日(星期六)至2015年3月3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与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1,股东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和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2,将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数批准通过。
上述议案1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所需文件要求: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
2.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日。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具体情况如下表: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元 |
1 | 审议《关于与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元 |
2 | 审议《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 | 2.00元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日15:00至2015年3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玉群 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0755-26826579
邮政编码: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相关提案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向 | ||
对议案统一表决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与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