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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2015-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1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研集团”)与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科院”)于2015年01月31日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将通过股权合作,在建设科技高新技术领域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互补,实现互惠。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本协议只是框架性规定,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合作对方介绍

      名称: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灵隐道兴泰里30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张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壹拾柒万陆仟元;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建筑结构体系、建筑施工及设备、地球、空间和海洋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岩土、桩基、复合地基检测;建筑基坑监测、咨询、处理;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地籍测绘;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公司简介: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1956年成立,是全国建筑行业成立最早的科研院所之一,隶属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工”)。内设五个研究所,下辖四家产业化子公司和两家检测机构,是天津建筑工程领域唯一包含科研、开发、检测、施工、监理、生产和销售的综合性机构,技术专业、配置完整、科研实力雄厚。

      天津建科院作为天津国资委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正在积极寻找业绩优秀、信誉良好和具有共同目标的投资主体。

      天津建科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地位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股权合作

      1、双方决定以天津建科院混合所有制改制为契机,天津建科院引进建研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优化其股权结构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混合所有制。建研集团积极参与天津建科院混合所有制改制进程。

      2、天津建科院以下属天津市建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股权重组试点,实现新三板挂牌上市。天津建科院邀请建研集团作为天津市建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战略投资者。

      3、为加强双方战略性合作,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资源业务互补和增值服务能力,双方同意通过天津建科院下属企业(天津建工特种混凝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股权改制,实现业务上合作。

      4、双方同意在适当时机探讨双方交叉持股方式,整合双方在各自优势领域的资源。

      (三)业务合作

      1、双方同意在技术创新及科研开发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协同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双方同意在共同市场协同开展科技业务,在独立市场优先推广或应用对方的科技服务和科技产品或成立项目公司共同投资运作。

      (四)未尽事宜

      1、双方将就本协议未提及的合作事宜作进一步研究和协商。

      2、本协议的有效期至2018年1月31日。届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建研集团是全国唯一家上市的建科院,已发展成为以建设科技为核心的科技型集团企业,拥有3家政府批准设立的工程技术中心和一个绿色建筑公共创新平台。旗下设立3个子集团,控股27家子公司,分布在福建、重庆、贵州、上海、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湖南、广东、海南、江苏等地。业务领域涉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业务区域涉及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和东北。其中检测业务子公司布局福建、重庆、上海和海南等地;天津建科院是天津建筑工程领域唯一包含科研、开发、检测、施工、监理、生产和销售的综合性机构。双方将依托各自优势领域的有利资源,以科研创新、市场拓展、成果共享等业务合作为基石,以推进天津建科院混合所有制改制进程为主线,践行公司参与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战略规划,通过在高新技术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的。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双方签署盖章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