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信息披露
  • A8:数据·图表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购补偿费和搬迁奖励的公告
  •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浩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关于降低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 中信建投睿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5年度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  
    2015年2月4日   按日期查找
    B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购补偿费和搬迁奖励的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浩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关于降低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中信建投睿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5年度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2015-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03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决策概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灌装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包装”)以自有资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持有海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元阳”)67.5%股权、湖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元阳”)75%股权、昆明景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景润”)100%股权、辽宁元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元阳”)75%股权,收购香港奥瑞金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奥瑞金”)持有海南元阳25%股权和收购香港元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元阳”)持有辽宁元阳25%股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灌装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临043号)。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包装已完成与上海原龙、香港奥瑞金、香港元阳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根据协议,北京包装分别向上海原龙、香港奥瑞金、香港元阳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同时,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海南元阳、湖北元阳、昆明景润、辽宁元阳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包装的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04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轻食品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以提升双方的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的市场扩张策略,从而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李奇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10 万元

      4、主营业务:批发预包装食品;食品技术开发;工业产业设计;投资管理。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大兴经济开发区北兴路东段6号

      6、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北京义利食品公司、北京市北冰洋食品公司等多家公司联合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食品集团。旗下拥有多个中国知名品牌,其中包含北京的老品牌“北冰洋饮料”、“义利食品”等。

      一轻食品集团隶属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一轻控股是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隶属于北京市国资委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旗下拥有 “四个中国名牌” 、“五个中国驰名商标”、“十个北京名牌”、“四个中华老字号”及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众多知名品牌产品,立足成为北京市的食品工业名片。

      一轻食品集团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3、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的业务外包战略合作伙伴,甲方在开拓全国市场过程中所需的产品与服务,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与乙方合作;乙方在产品应用、价格、供货等方面给予甲方优先和优惠。

      4、乙方为甲方产品“北冰洋饮料、义利面包、义利糖果”提供金属罐、玻璃瓶及其他包装的生产,包装设计、品牌管理及饮料灌装等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10年。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协议将助力双方共同开拓市场,拓展战略布局,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促进双方在相关业务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公司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有望促进饮料灌装业务的发展,并可提升品牌价值,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通过为客户提供包装设计、生产、灌装等一系列服务,将提升公司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综合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后另行签署具体合同,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