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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ETF期权限仓标准敲定
    2015-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单个投资者的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张,总持仓限额为5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张

      □单个期权经营机构经纪业务的总持仓限额为500万张

      □做市资金10亿以上的做市商权利仓限额10万张,总持仓限额20万张,单日开仓限额50万张

      □每张期权合约对应10000份“50ETF”基金份额,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记者 浦泓毅 ○编辑 枫林

      

      上交所昨日发布《关于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下称《通知》、《指引》),对期权上市初期投资者限仓额度作出具体规定。上交所同时提出,将实施循序渐进的持仓限额管理。分析人士认为,较早开户进入期权市场的投资者未来有望更快获得持仓限额提升。

      《通知》规定,上证50ETF期权上市初期,单个投资者(含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期权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的权利仓持仓限额为20张,总持仓限额为5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张。单个期权经营机构经纪业务的总持仓限额为500万张。

      做市商持仓限额则根据做市资金规模不同而有所变化。安排做市资金10亿以上的做市商权利仓限额10万张,总持仓限额20万张,单日开仓限额50万张。

      根据《通知》规定,每张期权合约对应10000份“50ETF”基金份额。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首批挂牌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2015年3月、4月、6月和9月。

      同时,《指引》对投资者出于期权经营机构、投资者因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经纪以及做市业务等需要,对单个合约品种申请提高权利仓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以及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作出具体规定。投资者可以根据持有相反方向现货合约标的或权利仓的数量申请提高限额。不过,上交所受理提高持仓限额申请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对于这样的措施,投资者普遍表示限仓较严。对此,上交所方面表示,期权上市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让投资者尽快熟悉期权产品,避免投资者不理性交易行为影响期权产品功能的发挥。上交所希望能够以时间换空间,当投资者有足够的锻炼、知晓产品功能后,市场自然活跃。

      据了解,在海外市场,期权问世之初其成交量也较为平淡。例如,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1973年4月26日上市首日,16只股票期权合计成交量只有911张,当年成交不过110万张。

      同时,上交所提出实施循序渐进的持仓限额管理,即对所有初次进入期权市场的投资者,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均实行严格的限仓制度。待投资者交易一段时间、充分了解期权特性后,再逐步放开持仓额度限制。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这样举例解释“循序渐进”:“若期权上线一段时间后,交易所提升原有投资者的总持仓额度。但即使原有投资者总持仓额度从50张提高到1000张,新开户或交易未满三个月投资者的持仓额度将仍为50张。”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这样的持仓额度管理制度下,若符合开户资格的投资者确有参与期权市场的意愿,应尽早开户累积交易经验,以便未来持仓额度逐渐提高后能够跟上市场主流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