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9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标的—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伊品集团”)持有的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伊品生物”)的股权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后,公司董事会于获悉第一时间发布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2015年2月4日,公司收到伊品集团发来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证明文件。文件显示,2015年2月4日,根据民事裁定书已依法解除对伊品集团持有的伊品生物44.1849%股份的冻结。
因此,伊品集团持有的伊品生物的股份已恢复至完整权利状态。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尽快履行适当程序后,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商务部对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