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0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轮胎”)和青岛双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铸机”),于近日收到由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437100115、GR201437100009,发证日期均为2014年10月14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双星轮胎及双星铸机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可根据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已公开披露的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双星轮胎主要从事轮胎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双星铸机主要从事铸造机械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此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有利于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特别是绿色轮胎研发中心的建设,不断提高公司的研发水平、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能力。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0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和3亿元的自有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可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参阅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鉴于以上,2015年2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和自有资金11000万元购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63天期第2号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年化收益率:本产品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为5.5%
5、产品期限:63天
6、产品起息日:2015年2月3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4月6日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自有资金11000万元。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挂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利息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性风险。本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未设交易转让条款,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产品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
未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将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
六、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2、海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3、海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