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5-00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3日下午18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5名成员都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名,分别是周举东先生、周立华先生和吐尔洪·艾麦尔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名,分别为杨生汉先生和赵志勇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举东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周举东先生、胡中友先生担任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5-00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公司业务发展区域,壮大公司业务规模,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通过竞拍取得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简称“甘肃昆仑利用”)51%股权,2015年1月21日,已完成本公司受让甘肃昆仑利用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为加快甘肃昆仑利用项目建设,公司决定向其提供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分期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8%,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收取利息,用于甘肃昆仑利用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
一、借款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加快甘肃昆仑利用项目建设,公司从实际出发,同意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利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甘肃昆仑利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1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2号燃气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周举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投资、开发利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2、甘肃昆仑利用股权结构
甘肃昆仑利用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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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甘肃昆仑利用财务情况
甘肃昆仑利用基本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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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年度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1-8月为企业财务数据。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
借款额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甘肃昆仑利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借入或归还母公司资金,并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支付利息。
借款利率:年利率7.8%。
四、董事会意见
甘肃昆仑利用是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其51%的股权,甘肃昆仑利用正在平凉、金昌等地开展项目建设,此项借款对甘肃昆仑利用项目建设意义重大,同时也关系到本公司今后的发展,因此董事会决定同意为甘肃昆仑利用提供借款。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