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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5-001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吕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傅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后附简历)。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巍,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助教、讲师、MBA项目副主任、副教授、MBA项目主任,复旦大学市场营销系教授、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教授。

      副总经理简历

      傅聪,男,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上海微波技术研究所车间主任、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综合对外部副主任、中国浦实电子有限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开发部、企业管理部职员,上海市六里现代生活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国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部总经理。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巍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吕 巍

      2015年2月9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