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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15—002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拟将持有的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9%股权(投资成本为2850万元)转让给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636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03号。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15—003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将持有的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9%股权(投资成本为2850万元)转让给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6365万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待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将持有的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创意园”)19%股权(投资成本为2850万元)转让给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转让价格为6365万元。

      本公司与长城影视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注册资本:52542.9878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128号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服务。

      法定代表人:赵锐勇

      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和赵非凡

      截至 2014年9月 30日,长城影视的总资产为117191.21万元,净资产为69714.26万元;2014年1-9月的营业收入19625.83万元,净利润5552.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与长城影视之间不存在其它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诸暨创意园19%股权。

      2、诸暨创意园于2011年1月14日在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锐勇,经营范围为影视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和影视主题建设经营管理;旅游项目开发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电子商务服务;旅游用品和工艺美术品批发、零售;实业投资。主要股东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本公司,持股比例19%;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

      3、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诸暨创意园的资产24800.15万元、负债3670.72万元、股东权益21129.43万元,2013年的营业收入115.70万元、净利润-349.54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诸暨创意园的资产23978.99万元、负债3643.42万元、股东权益20335.57万元,2014年1-9月的营业收入70.47万元、净利润-793.86万元。

      4、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预评估情况(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诸暨创意园的预估值为3350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本公司将持有的诸暨创意园19%股权(投资成本为2850万元)转让给长城影视。

      2、定价情况: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诸暨创意园截止2014年9月30日的预估值,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3、转让价格:6365万元。

      4、支付方式:在转让协议生效且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

      5、标的资产减值补偿: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年度结束后,聘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诸暨创意园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年的期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出现减值,在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的30日内,则出让人应以现金向受让人进行补偿,应补偿价款的数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累计已补偿金额。

      6、协议生效条件:经协议各方签署后,自长城影视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之日生效。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将持有的诸暨创意园股权转让给长城影视。本次股权转让,公司预计可获得3515万元的投资收益。

      2、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诸暨创意园股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资产预评估说明。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