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东
JHL INFINITE LLC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东
JHL INFINITE LLC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截至2015年1月30日,公司总股数464,096,260股,刘肇怀先生共持有英飞拓32,6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6%,其中直接持有公司161,3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76%、通过JHL INFINITE LLC间接持有164,7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5%,刘肇怀先生持有JHL INFINITE LLC 100%股权)的通知。
刘肇怀先生于2015年2月6日将JHL INFINITE LLC的10%股权转让给JZ LIU家族信托(#D)(信托受托人Anna Liu),该信托的最终受益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的后裔,该信托所持有的JHL INFINITE LLC的10%股权不享有JHL INFINITE LLC投票权;同时于2015年2月6日将JHL INFINITE LLC的20%股权转让给JZ LIU 信托(#1)(信托受托人Anna Liu),该信托的最终受益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的后裔和刘肇怀先生的妹妹刘爱平女士及其配偶张衍锋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该信托所持有的JHL INFINITE LLC的20%股权亦不享有JHL INFINITE LLC投票权。目前刘肇怀先生的后裔是他的子女Anna Liu、Robert S. Liu及Tina Liu。
在上述股权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持有JHL INFINITE LLC 1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仍持有JHL INFINITE LLC 70%股权,仍为JHL INFINITE LLC的控股股东,且刘肇怀先生与其妹妹刘爱平女士、张衍锋先生及刘肇怀先生的后裔为一致行动人,上述JHL INFINITE LLC股权的转让不会导致英飞拓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JHL INFINITELLC由刘肇怀先生于2007年6月15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公司性质为美国LLC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DE 19801, U.S.A;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万美元,业务范围为一般贸易,目前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1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及进展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于2014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90)。2014年12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于2014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公司于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2015-003)。2015年1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2,000万元收购诚意金的议案》,并于2015年1月17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2015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2015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2015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前述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就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并根据与交易对方签署《诚意金协议》,已于2015年1月19日,向交易对方支付了1,000万元收购诚意金。在停牌期间,经相关各方协商,已初步确定了本次交易方案,并聘请了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在抓紧时间对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
二、申请延期复牌情况
公司原《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承诺争取不晚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核查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2月10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2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5年2月13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有关其他文件。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且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承诺:本公司自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筹划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于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