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2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8个月,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以本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1幢5层C座六层(注【《房地产权证》编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357387号)和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1幢6层C座七层(注【《房地产权证》编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358976号】做二次抵押给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为此次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授信的担保以及授信的延期、展期等由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意授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之指定职员办理上述授信的抵押物登记手续。
备注:1、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2014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新增授信额度事项;若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将从人民币壹亿元调增至人民币贰亿元,且本次新增授信额度的抵押物与原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为同一办公物业。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