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5-004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2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
1、《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月22日停牌。鉴于目前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仍在就认购金额、认购方式等方案细节进行协商当中。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延期复牌时间为20天,自2015年2月12日至3月3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按照目前项目推进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在2015年3月3日第二次延期届满之前可能仍无法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申请延期时间为3个月,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6月3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公司在2015年3月3日前披露发行方案,公司可取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3月3日在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号长征国际酒店召开。详见2015年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5-005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2日起停牌。2015年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1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公告》,明确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11日在公司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际参会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与境内战略投资者和境外合作方的商业谈判,情况较为复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延期复牌有利于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的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股票延期20天复牌。
同时,与会董事评估后一致认为,公司无法在20日内完成本次境外投资必要的论证和准备工作并与境内战略投资者和境外合作方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同意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5年6月4日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每5个交易日(含停牌日)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若公司在2015年6月4日以前完成本次境外投资的全部论证和准备工作并与有关各方达成正式合作协议,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并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以募集资金投资尼日利亚电信市场,与尼日利亚4G牌照持有方合作在尼日利亚开展4G移动宽带运营服务;与国内战略投资者合作在尼日利亚开展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增值服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仍在进行中
公司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尼日利亚的电信市场进行了广泛研究和多方论证。尼日利亚是非洲第一大经济体,非洲人口最多的国家,与中国是战略伙伴关系。尼日利亚电信市场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且由于光纤部署成本极高,固网普及率不及1%,移动宽带需求巨大。尼日利亚4G业务刚刚起步,目前发展4G业务的市场机遇较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很好的盈利前景,有利于公司的业务转型和持续发展。
考虑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重大意义,本着审慎的原则,公司正在组织有关各方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风险进行更为深入的论证;对投资计划、未来收益进行更为详尽的测算;对项目实施细节进行更为周密的筹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成功实施,更好的回报公司股东。以上工作仍需一定时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与尼日利亚牌照持有方的商业谈判仍在推进中
公司已与尼日利亚4G牌照持有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并就合作的框架性安排达成了共识。未来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现金增资并控股持牌公司、与持牌公司合资设立新公司(公司控股)、直接收购4G牌照等。公司与持牌公司仍需就合作的实质性条款,如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以及后续合作中的权利义务等进行谈判,其中可能涉及持牌公司或4G牌照的审计评估,需要较长时间,正式协议的签订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与境内战略投资者的战略合作仍在协商过程中
公司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引入境内战略投资者,在尼日利亚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增值服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目前已与战略投资者达成初步共识,但合作的细节仍在协商过程中。正式合作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的签订尚需一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非公开发行初步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是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需锁定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已确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及与多个合作方的商业谈判仍在进行中,尚未达成实质性协议,存在不确定性。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1、公司董事会要求相关各方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论证工作,并确定最终方案;
2、公司董事会协调各方加快推进与4G牌照持有方的商业谈判,尽快达成正式协议;
3、公司董事会抓紧落实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细节,尽快达成正式协议。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2日至3月3日继续停牌。
同时,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将于近期发布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关联股东将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3月4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2015年6月4日复牌。若公司在2015年6月4日以前完成本次境外投资的全部论证和准备工作并与有关各方达成正式合作协议,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并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
公司承诺: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方案,并于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含停牌当日)每5个交易日公告一次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5-006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号长征国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3日
至2015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817 | ST宏盛 | 2015/2/16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未在上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3、登记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商通大道曲江行政商务区会所裙楼
三层306室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会期半天。
2、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人:谢斌
联系电话:029-88661759 传真:029-88661759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