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俞龙生主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郑玉英女士在会上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做201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杭、竺素娥、李再华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大会述职。报告详情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207.41万元,同比增长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3.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5.13%。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净利润39,137,603.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13,760.3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1,522,671.74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39,667,006.70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149,471,352.50元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76,9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本次转增未超过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提示投资者注意因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结果 ,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
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的说明: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尚未完工,公司需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另外2014年公司出于多元化经营考虑,用现金6000万元投资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性现金支出频繁,导致目前货币资金短缺,流动资金紧张。目前公司订单量比往年明显增加,所需生产流动资金也明显加大,公司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考虑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分配。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稳步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授权总经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决定的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
(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为公司 201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募投项目“精密模具研发制造中心项目”节余资金433.9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汽车座椅功能件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5年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如下: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 3月 11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3月10日(星期一)至 2015年 3月 11日(星期三)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5年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意聘任钱智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钱智龙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钱智龙,男,1978年生,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浙江军联机械电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 12月至2014年6月任本公司证券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 7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钱智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监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主席朱伟荣主持,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76,9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通过积极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及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11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4日(星期三)
二、 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4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2014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公司《2015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
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3月10日8:00—12:00,下午
13:00—17:00,或3月11日下午13:30前接受股东现场登记,会议开始后未登记股东不得参加投票。
(五) 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工业区浙江龙
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 3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25
3、投票简称:龙生投票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下转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