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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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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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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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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02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2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工作分工调整需要,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方春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子公司任职。

      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屠国良先生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2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0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工作分工调整需要,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方春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子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方春英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2月14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一、屠国良先生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屠国良,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杭钢动力财务科副科长、财务部资产科科长;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经理、资金财务部财务经理;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部长,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屠国良先生已于201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符合担任董事会秘书资格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屠国良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屠国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股。

      二、屠国良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

      邮 编:311305

      联系电话:0571-61097518

      联系传真:0571-63755256

      E-mail:tuguoliang@wanmagroup.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0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 1 月 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3,203,0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1 月 17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

      近日,公司接到电气电缆集团通知,电气电缆集团已将上述质押股份项下的贷款全额提前归还,并于2015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73,20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39,635,488股的7.79%)的解除质押手续。另根据资金需求,电气电缆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718,500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2月13日。

      截止2015年1月30日,电气电缆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461,090,812股,持股比例为49.07%,其中限售股65,078,874股,无限售流通股396,011,938股。本次质押完成后,电气电缆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42,718,5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26%,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