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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15-002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朔州公司合资方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大同市金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东南”)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在山西省朔州市注册成立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60%股份,金东南占40%股份。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收购金东南公司持有朔州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朔州公司将成为公司持有其100%权益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发行方式:一次或多次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4、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和资产支持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融资工具品种,以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2)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或)修订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变化情况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具体处理与公司每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6)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体系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