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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2015-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继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继峰股份”,股票代码为“60399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7元/股,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2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2月12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8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54个配售对象中,153个配售对象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5年2月11日公布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59.24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本次发行股份的3,600万股股票(约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

      5、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包括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投资者的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

      6、根据2015年2月11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经核查确认:8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5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8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5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4,886,964.9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613,170.00万股。有1个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并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具体情况如下:

      ■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63,21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1,866,250,000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网上冻结资金量为9,457,401.25万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15169072%,配号总数为11,866,250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 – 21,866,250。

      三、回拨机制实施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659.24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613,170.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4,200万股的145.99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600万股的1021.95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219.75倍,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45507216%。

      四、网下配售结果

      (一)配售实施情况 根据网下申购及申购资金到账情况,本次网下有153个配售对象获得配售,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613,170.0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4,886,964.90万元。根据2015年2月2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结果如下:

      1、A类投资者(公募社保类)有效申购数量为210,28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34.29%,最终获配数量为2,400,594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0.01%,最终配售比例为0.11416178%。

      2、B类投资者(年金保险类)有效申购数量为210,63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34.35%,最终获配数量为1,920,000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32.00%,最终配售比例为0.09115511%。

      3、C类投资者(其他类)有效申购数量为192,26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31.36%,最终获配数量为1,679,406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27.99%,最终配售比例为0.08735077%。

      (二)配售结果符合配售原则

      1、A类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0.01%;B类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32.00%。

      2、A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0.11416178%,B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为0.09115511%,C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为0.08735077%。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B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C类。

      3、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披露的配售原则。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见附表。

      五、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2015年2月12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实际应付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5年2月16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六、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的合理市值区间为44.3亿元至53.9亿元。初步询价截止日2015年2月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C3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82倍。

      七、持股锁定期限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九、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3153778、23153824、23153997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6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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