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10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2月16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拟向湖州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5-011。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拟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5-011。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并以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英华电动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昌平区昌平镇科技园区火炬街10号的房地产及土地(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昌字第520299号,建筑面积5,947.79平方米;土地证号:京昌国用(2012出)第00014号,使用权面积5,898.04平方米)进行抵押。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5-011。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5日上午9: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中科英华会议室
4、会议议题 :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拟向湖州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拟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12即中科英华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11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7,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 18.86亿元,美金 1,315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拟向湖州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拟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并以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英华电动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昌平区昌平镇科技园区火炬街10号的房地产及土地(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昌字第520299号,建筑面积5,947.79平方米;土地证号:京昌国用(2012出)第00014号,使用权面积5,898.04平方米)进行抵押。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10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专业生产各类耐高温低烟无卤、阻燃、环保系列辐照电线电缆生产及加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1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7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0.012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30%。截至2014年9月30日,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6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7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0.016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1.4%。
2、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LED节能照明产品、数位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截至2013年12月31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总资产8.6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4.8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7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4.42%。截至2014年9月30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总资产 18.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5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42 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1 %。
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5,031.2097万元,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法人代表王为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3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9.9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55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9.07%。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71.6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9.6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62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2.6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本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英华电动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本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英华电动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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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8.86亿元人民币,1,315万美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94.77%,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1.3 %。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中科英华 公告编号:2015-012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5日 9 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中科英华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5日
至2015年3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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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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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102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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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