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共建“核电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15-08 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共建“核电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实现核电设备用焊接材料的国产化,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上海核工院”)牵头,联合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西洋”)等4家焊材研发单位,共同承担了国家能源局下达的《核电设备用焊接材料研制》重大专项课题任务(以下简称“重大专项”)。公司凭借丰富的焊接材料研发能力和制造经验,承担了其中四个子课题焊材研制并已完成阶段评审。基于公司与上海核工院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成效,为更好地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落实重大专项的研发成果,持续关注核电焊材国产化后续的产品质量保证和性能优化。上海核工院和公司决定在重大专项的基础上,共同建立“核电焊接材料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并于近日签订了《共建核电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范围及合作期限
1.研发中心以核电焊接材料研发为主要合作研究方向,主要包括:
(1)研制三代非能动核电站用焊接材料,形成专用牌号的焊接材料产品;
(2)开展新堆型核电站焊接材料的研制,形成专用牌号的焊接材料产品;
(3)建立核电焊材产品数据库,并不断优化产品;
(4)共同促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
2. 协议有效期为拾年。
二、职责分工
上海核工院主要负责:1.制定焊接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在焊接材料研发过程中为大西洋提供技术支持;2.审查大西洋焊接材料的研制方案、试验大纲、试验计划等文件;3.监督大西洋研制进度的实施,参与焊接材料原材料及样品试验见证等关键活动;4.与大西洋共同负责实施焊接材料第三方评价和验证试验工作;5.协助大西洋实施焊接材料鉴定工作;6.组织研制过程中所需的专家评审工作;7.提供产品后续技术支持,并分析总结性能数据,不断改进和优化产品性能。
大西洋主要负责:1.焊接材料配方的设计、焊接材料的试制、检验、试验工作;2.与上海核工院共同负责焊接材料的第三方评价和验证试验;3.焊接材料鉴定工作;4.编制或组织编制焊接材料研制相关技术文件;5.持续改进和优化产品性能。
三、合作方式
1.双方以技术、人员、研制投入的方式共建“核电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开展核电焊接材料国产化研制和开发,推动核电焊接材料的国产化。
2.双方以课题/项目为依托,根据大型先进压水堆、新堆型核电站焊接材料国产化需求,共同开展具体牌号焊接材料的研制和试验研究工作,并积极申请和实施国家、地方相关研究课题。
3.双方以研发中心为纽带,定期就有关焊接材料开发工作进行全方位及多层面的技术交流,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研究成果,共同开展相关领域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多层次人才培养。
四、组织架构
1.成立研发中心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大西洋推荐),副主任委员兼总工程师一名(上海核工院推荐),委员4名(大西洋推荐2名,上海核工院推荐2名)。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研发中心规划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2.研发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大西洋推荐人员任研发中心主任,负责研发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管理;上海核工院推荐人员任第一副主任,大西洋推荐人员任第二副主任,参与研发中心规划制定;重大事项双方共同确定。
3.研发中心设专家委员会,由国内外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组成,主要负责重大技术的评审、咨询、支持等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研发中心主任提名,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知识产权与成果
协议工作范围内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成果(配方及生产工艺属大西洋所有)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拥有。
1.专利申请权
协议工作范围内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成果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由双方共同提出申请。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亦同样如此。
2.技术秘密保护
除申请专利的知识产权和成果外,其余知识产权和成果如果形成单位技术秘密的,双方均须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保护(如资料、文件、媒体信息等),以防止泄密;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开发表。
3.技术成果鉴定
协议工作范围内产生的技术成果,双方共同负责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双方共同完成产品鉴定工作及技术成果鉴定工作。
4.技术成果申报
协议产生的技术成果具备成果申报条件的,由双方共同提出成果申请。其中,第一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排序将按照“谁申请、谁第一”的原则确定,成果申报费用由第一完成单位承担。
5.协议正式生效以前已经由双方各自拥有的,并为执行本协议而向对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和成果(包括技术资料、文件、媒体信息等),其权属不因本协议而发生转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上海核工院共建“核电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共建协议签署后,具体的组织实施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2015-09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2号公司综合大楼30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欣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贺晓辉先生、仝捷先生以及董事兰
坤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梁先平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唐敏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承诺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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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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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审议议案属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岩、邓钧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