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15-00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88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怀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蒋毅和独立董事王丽辉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董事候选人廖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何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开超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煜、杨福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5-008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在公司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廖亮委托董事赖坤明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蒋毅委托董事唐敏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秦怀平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增补廖亮为发展与战略委员会成员;
增补陈宏、何云、吴开超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吴开超为召集人;
增补何云、吴开超、廖亮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何云为召集人;
增补陈宏、何云为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宏为召集人。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增补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秦怀平、赖坤明、陈强、蒋毅、廖亮5人组成,秦怀平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秦怀平、蒋毅、陈宏、何云、吴开超5人组成,吴开超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何云、吴开超、廖亮3人组成,何云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陈宏、何云、唐敏3人组成,陈宏为召集人。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