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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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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8 公司简称:成商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消费市场态势疲软,零售业发展速度持续下滑。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落实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升现有门店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在体验式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尝试,通过门店品牌升级、配套项目提升等方式不断增加门店经营内涵,2014年公司完善了茂业天地店的配套,引入餐饮、儿童娱乐等项目,满足消费者多方位的消费需求;

      2、完成门店改造升级工作,改造升级后的春熙店已于2015年1月31日正式开业,定位于年轻时尚、潮牌、轻奢,开业后经营业绩良好;

      3、积极开展门店营销模式创新,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推出的“微商城”,目前运行平稳,已实现商品订购、线上支付等模块功能;

      4、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报告期内茂业天地项目酒店部分的装修工程按计划实施,九眼桥项目初步建设方案已拟定,正在向政府部门报建中;

      5、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上线ERP系统,通过ERP信息系统的建设,全面梳理了公司内部管理流程,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

      6、内部控制建设方面,2014年是公司内控体系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管理重点领域和主要风险控制区域进行了内控体系执行情况的内部评价和外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6,717,897.1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7%;实现营业利润262,494,713.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161,224.02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6%,剔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32.86%。本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春熙店改造升级,收益同比下降。

      3.1.1主营业务分析

      3.1.1.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1.2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14年公司春熙店改造升级及2013年9月关闭泸州白塔店等影响,致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小幅下降。

      3.1.1.3成本

      (1) 成本分析

      单位:元

      ■

      (2)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62,646,152.14元,占销售总额比重3.03%。

      3.1.1.4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费用变动说明:

      管理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律师费用减少。

      3.1.1.5现金流

      1)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65,554.96 元,较上期-90,645,073.07元,增加 101,110,628.03 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出售控股孙公司成商集团南充商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3.1.1.6其他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公司沉着应对竞争日益加剧,增长速度普遍放缓的行业趋势,积极进取,务实创新。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通过加大转型升级力度,加快品牌升级、门店调改进度等方式,实现公司"立足成都、辐射四川"的经营发展战略目标。

      公司于2014年年初提出了营业收入27亿元的经营计划,实际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未达到经营计划的主要原因是新门店业绩增长未达预期及门店改造升级的影响。

      3.1.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行业增速放缓,公司部分门店销售下滑致使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小幅下降。

      3.1.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13年底成都地区新增茂业天地店及春熙店,致使本年收入小幅上升;其他地区2013年9月关闭了泸州白塔店,致使本年度收入下降。

      3.1.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3.1.3.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3.1.4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品牌优势显著、自持优质物业经营、人才储备充足三个方面,关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分析请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3.1.5投资状况分析

      3.1.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上述准则要求,全部调整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未发生变化,为136,893,996.37元。

      (1)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3.1.5.2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1.5.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1.5.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业绩与上一年度报告期内相比变动在30%以上,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子公司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成商集团南充茂业百货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46.99%,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控股子公司成商集团南充商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投资收益。

      3.1.5.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3.2.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4年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持续进行,全年GDP同比增长7.4%,增速持续放缓并创24年以来的新低,但经济增长的结构调整成效明显,“三驾马车”之一“消费”的重要性逐渐显现,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1.2%,比上年提高了三个百分点。

      从行业增长的宏观数据来看,2014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增速放缓态势明显,短期内行业仍无法摆脱增长乏力的现状,仍将受到电商冲击及自身经营成本持续上升的影响,但经过2014年一年的业务调整和创新,行业内企业经营表现出现分化,部分企业通过业务多元化及费用控制等方式,实现了营业利润的较快增长。同时行业变革创新的内在要求始终存在,面对电子商务的持续冲击,传统零售行业企业主动探索  “o2o”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2014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百强调查公布的50家主要百货企业中,有36家已经开展网络零售业务,且多为自建平台,由此可看出线上线下购物体验的融合策略已逐渐成为传统百货零售企业未来战略调整的方向。

      3.2.2公司发展战略

      2015年公司仍将继续秉承“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积极进取,务实创新。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通过加大转型升级力度,加快品牌升级、门店调改进度,探索全渠道零售发展模式等途径,实现公司"立足成都、辐射四川"的经营发展战略目标。

      3.2.3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营业成本控制在18.86亿元,期间费用控制在2.9亿元。为确保相关经营目标达成,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1、门店经营方面,2015年公司将持续推进传统百货零售门店向购物中心的转型,积极拓展多种业态组合,持续优化门店品牌结构,注重门店体验式消费,根据消费者需求及门店定位不同,进行差异化经营;

      2、对外拓展方面,考虑到宏观经济整体的不景气,2015年公司将继续秉承审慎原则,寻找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项目;

      3、项目建设方面,2015年公司项目建设的重点主要放在茂业天地项目的酒店部分和九眼桥项目,通过科学化管理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4、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2014年底公司已成功上线ERP信息系统,201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ERP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简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5、内部控制建设方面,2015年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内控体系的实施工作,结合ERP系统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确保公司内控工作长期、持续、高效、规范运行,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2.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5年公司的资金需求主要来自茂业天地项目酒店装修、九眼桥项目及门店改造的投入,为此,公司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自身经营积累、银行信贷等多种筹资方式,以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

      3.2.5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近两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原来的“保增长、促发展”的粗放型模式向“调结构、促转型”的精细化模式转变,政府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而非数量,长期来看,这实际是中国经济增长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选择,但短期内,宏观经济整体增速放缓将是必然趋势,这也很有可能影响百货零售业的整体增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政策风险

      近年来,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与措施,第三产业在三大产业中对经济的贡献率逐年递增,政策支持也使得消费对宏观经济的贡献率达到51.2%,但并不排除未来政策变化影响整个消费类行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可能性,政策风险始终存在。

      3、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零售行业的竞争仍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传统零售行业中公司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不高,商品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依然存在,日趋激烈的传统零售行业的竞争将对公司在经营成本和商品销售毛利上造成压力,存在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二是网络零售对传统零售百货企业的冲击显著,2014 年中国网络购物发展速度大幅增长,公司始终积极应对网络零售的影响,但如果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则存在网络零售业发展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3.3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3.3.1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2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3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4.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利润分配以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依法定顺序按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同时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等实际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5)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充分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预案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如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现处于成长期,且因项目投资建设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2014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含税)占本次利润分配的10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要求。

      3.4.2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3.4.3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1.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准则,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此外,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了详述。

      4.1.2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影响的科目为“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之前,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辞退福利,是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对由此产生的辞退福利于支付时计入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离职后福利,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年限等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补贴、医药费用等,公司对由此产生的离职后福利于支付时计入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后,辞退福利是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对由此产生的辞退福利于支付时计入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司规定并考虑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年限等,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补贴、医药费用等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估值,精算利得和损失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影响的科目有“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等。

      (3)《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增加了有关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增加了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修改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

      (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2014年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5)《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2014年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6)《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2014年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了详述,有助于报告使用者阅读和理解,不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产生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4.1.3审批流程

      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根据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4.2.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2.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年度清算注销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新世纪有限电视网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现代广告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合并范围变更的情形。

      

      董事长:高宏彪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