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市场
  • 5:市场
  • 6:公司
  • 7:评论
  • 8:信息披露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
    建设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 关于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双债增强B终止上市公告
  •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2015年2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4版:信息披露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
    建设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关于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双债增强B终止上市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5-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编号:临2015—007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年 2 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 109,621,794股股份、向MKCP VC Investments(Mauritius) I Ltd.发行56,991,304股股份、向上海杉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240,017股股份,向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5,939,521股股份、向SINOENERGY HOLDING LIMITED发行15,037,283股股份、向上海领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4,947,059股股份、向新疆盛世昌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127,590股股份、向杭州金灿金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571,251股股份、向嘉兴市力欧机电有限公司发行7,157,747股股份、向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616,405股股份、向浙江中科招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413,422股股份、向北京盈时创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5,413,422股股份、向湖北盛世高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451,036股股份,向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451,036股股份、向上海德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608,948股股份、向Rich Fields Energy Limited发行3,157,82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4,183,98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实施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