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编号:临2015—007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年 2 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1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 109,621,794股股份、向MKCP VC Investments(Mauritius) I Ltd.发行56,991,304股股份、向上海杉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240,017股股份,向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5,939,521股股份、向SINOENERGY HOLDING LIMITED发行15,037,283股股份、向上海领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4,947,059股股份、向新疆盛世昌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127,590股股份、向杭州金灿金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571,251股股份、向嘉兴市力欧机电有限公司发行7,157,747股股份、向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616,405股股份、向浙江中科招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413,422股股份、向北京盈时创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5,413,422股股份、向湖北盛世高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451,036股股份,向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451,036股股份、向上海德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608,948股股份、向Rich Fields Energy Limited发行3,157,82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4,183,98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实施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