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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2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2月27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6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2月6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昭仪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王云鹤、张意承及其他股东购买标的资产100%股份。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为珠宝行业,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为独立的第三方。

      经过七周的工作推进,公司已与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合作意向书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

      因合作意向书是依据现阶段工作结果由交易双方达成的初步约定,其中一些重要交易条款的限制性条件及具体约定,双方需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同时,涉及标的资产的一些相关法律程序履行需要一定时间。特别是标的资产涉及珠宝行业,其存货资产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时间上弹性较小。加上中国传统佳节农历新年假期影响,目前预计难以在3月6日以前确定重组预案报董事会审批并申请复牌。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同意公司在继续推进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调整。

      同时,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徐增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三届董事会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立。由于董事会成员的变更,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属机构成员相应变更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刘振光(主任委员)、徐增增、刘策、金文洪;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敏(主任委员)、梅丽君、黄圣爱;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金文洪(主任委员)、梅丽君、徐增增、刘策。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任命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公司现任总经理刘云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呈,董事会同意刘云先生的辞职申请,审议通过任命刘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策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示赞同。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2月28日

      附:刘策简历

      刘策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97-1999年于华东理工大学学习,2000-2005年于美国加州大学学习。2005年至今,先后担任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2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26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2月27日上午1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马荧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五、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长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马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马荧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 2月28日

      附:马荧简历

      马荧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上海新民晚报实业公司展览部经理,上海龙宇燃油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现任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2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7,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5-005号公告。按照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使用期限不超过2016 年 1月5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集资金12,450万元,用以合资成立大宗商品贸易平台。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5-013号公告及2015-020号公告。

      2015 年 2 月 26日,公司已将上述变更对应的12,450万元、因暂时闲置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