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等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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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5年3月6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7*24小时受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但投资人在基金开放日15:00后提交的业务申请视同下一基金开放日提交的业务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机构网点和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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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2.2 后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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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关于费率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2关于费率优惠
1、本基金在我司网上直销的申购费率实行统一的网上直销优惠费率,即申购费率高于0.6%时,银行直联模式--民生银行卡、银联通模式所有银行卡、天天盈模式所有银行卡、通联支付模式所有银行卡按申购费率4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银行直联模式--农行卡按申购费率7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银行直联模式--建行卡按申购费率8折、但不得低于0.6%执行。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时,按申购费率执行。
2、本基金在我司直销柜台(包括但不限于当面、传真、语音电话等公司认可的柜台委托方式)的申购费率实行统一的直销柜台优惠费率,即前端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
3、本基金自2015年3月6日起参加以下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等非现场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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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持有期少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30日少于90日的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90日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是投资者按本公司规定条件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一只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基金份额的业务。
本基金自2015年3月6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以及其他相关销售机构开始办理转换业务;本公司网上直销同时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为所有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基金转换、定期定额转换业务单笔起点为500份(转出基金份额),但某笔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具体的业务规则请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办理与本基金相关的基金转换、定期定额转换时,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金额所对应分段的申购费补差。其中: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本基金的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申购补差费率实施本公司直销优惠费率,即申购费补差费率为标准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的1折,标准申购补差费为零及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仍按原费用执行。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例一:某投资者通过华泰柏瑞网上交易系统持有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10,000.00份,持有期限为一年以下,于T日提出将该10,000.00份基金转换成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假设T日收市后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的份额净值为0.5000元,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的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00×0.5000×0.5%=25.00元
转出金额=10,000.00×0.5000-25.00=4,975.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0%(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的申购费率,采用金额m<100万) -1.50%(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的申购费率,采用金额m<50万) = 0% ,即申购补差费率=0%;
申购费补差费= 4,975.00÷(1+0%)×0%= 0元
转换费用=25.00+0=25.00 元
转入金额=10,000.00×0.5000-25.00=4,975.00元
转入基金份额=4,975.00÷1.0000=4,975.00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份额净值为0.5000元的10,000.00份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申请转换为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可得到4,975.00份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例二:某投资者通过华泰柏瑞网上直销系统持有华泰柏瑞货币A 10,000.00份。持有5个月以后,于T日提出将该10,000.00份基金转换成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假设T日收市后华泰柏瑞货币A的份额净值为1.0000元,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的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00×1.0000×0%=0元
转出金额=10,000.00×1.0000-0=1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0%(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申购费率,采用金额m<100万) –0%(华泰柏货币A的申购费率) = 1.50%,由于在本公司网上直销转换和定期定额转换为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按标准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的1折收取,所以申购补差费率=0.15%;
申购费补差费= 10,000.00÷(1+0.15%)×0.15%= 14.98元;
转换费用=0+14.98=14.98元
转入金额=10,000.00×1.0000-14.98=9,985.02元
转入基金份额=9,985.02÷1.0000=9,985.02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10,000.00份华泰柏瑞货币A转换为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可得到9,985.02份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
例三:某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最初持有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限为750天,于T日提出将该10,000.00份基金转换成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基金。假设T日收市后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净值为1.0000元,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00×1.0000×0%=0元
转出金额=10,000.00×1.0000-0=1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0%(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基金的申购费率,采用金额m<100万) –1.50%(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的申购费率,采用金额m<100万) =0%;
申购费补差费=10,000.00÷(1+0%)×0%=0元;
转换费用=0+0=0元
转入金额=10,000.00×1.0000=10,000.00元
转入基金份额=10,000.00÷1.000=10,000.00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10,000.00份华泰柏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份额转换为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基金,可得到10,000.00份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基金。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基金及本公司旗下的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基金代码:460001)、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基金代码:460002)、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基金代码:460005)、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基金代码:460007)、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基金代码:460009)、华泰柏瑞量化指数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量化增强股票”;基金代码:000172)、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基金代码:“000566”)、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ETF联接”;基金代码:460220)、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基金代码:460300)、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简称:“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B”;基金代码:460003)、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A类”;基金代码:460008;简称:“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C类”;基金代码:460108)、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A类”;基金代码:000187;简称:“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C类”;基金代码:000188)、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基金代码:000186)、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丰汇债券A类”;基金代码:000421;简称:“华泰柏瑞丰汇债券C类”;基金代码:000422)和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货币A”;基金代码:460006;简称:“华泰柏瑞货币B”;基金代码:460106)等十五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本基金在以下代销机构办理转换业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自2015年3月6日起在下列相关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网上直销
本公司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银行直联模式--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民生银行借记卡、通联支付模式除建行卡外的所有银行卡、天天盈模式所有银行卡开通华泰柏瑞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使用上述模式通过网上直销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为0.6%。
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起点为200元(含),单笔上限为10万元(不含)。
未来如有新增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借记卡/资金结算模式,将另行公告。
6.2 代销机构
1、本基金在以下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业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2、自2015年3月6日起,投资者可以到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各代销机构最低扣款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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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定期定额最低扣款金额以上述代销机构的最新规定为准。
3、自2015年3月6日起,本基金将参加下述代销机构的定期定额费率优惠活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等。
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 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等共39家代销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2、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创新动力混合”)已于2015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公告,于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30日期间发行。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主协议》及《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增加华福证券为华泰柏瑞创新动力混合基金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6326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泰柏瑞量化驱动混合”)已于2015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将于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20日期间发行,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主协议》及《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上海证券将自2015年3月5日起办理华泰柏瑞量化驱动混合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021)53519888
公司网址: www.962518.com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旗下部分
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3月6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始办理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
一、适用基金范围
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1)、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2)、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66)、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5)、华泰柏瑞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7)、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9)、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460300)、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460220)、华泰柏瑞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460003)、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基金代码:A类000187/C类000188)和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460006/B级460106)。
二、业务办理地点和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三、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
2、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如遇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同样适用于上述费用构成规则。
6、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全部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转出金额 = 部分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中国工商银行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具体转换份额限制详见本公司公告。若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各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2、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转出方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且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T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若客户转换申请在法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基金转换的转入基金份额从T+1日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T+2日起可提交赎回申请。对于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权益登记日的T+2日起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 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7、基金转换采用“前端转前端”、“后端转后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相应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T+1日算起。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8、投资者申请转出其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余额时,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结转该转出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并折算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10、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11、中国工商银行将根据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调整。
1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如果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