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公告编号:2015-009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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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辛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牟伟刚、顾刚、林诗銮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胡明哲、童甫、许静、周猛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杜亮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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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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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李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念清、李毳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5日